烟台福山银河明珠—威澳物业员工工亡劳动纠纷解决实录(持续更新)
各位网友,大家好。在这里我想把处理家父在职在岗工亡的事情经过写出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经历。在大家以后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希望我的经历能够给大家一些帮助。
静等帖子通过后开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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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简单介绍一下情况,我父亲修世泉,2015年10月来到烟台福山银河明珠小区,烟台威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小区巡逻保安,负责银河明珠小区内的巡逻工作已有2年半的时间。
天有不测风云,2018年4月17日下午18时10分,我们突然接到小区物业负责人鞠光的电话,说是我父亲在小区跌倒,救护车已经到了,但人已经不行了。我和爱人紧忙赶到银河明珠,18点25分到达。当时是在小区内,居委会那里,我父亲躺在地上,小区负责人鞠光也在旁边站着,旁边的医务人员已经放弃抢救。
在我的强硬要求下,继续进行抢救,并通过救护车拉到了最近的福山区医院。当时跟车一起过来的还有威澳物业保安队长尹浩,相关负责人孙玉芳。于晚上19点30分,医生宣布抢救无效,死亡。给出的死亡原因是猝死。 在获知员工已死亡,且死亡证明等文件已开出后,威澳物业鞠光、尹浩、孙玉芳离开医院,离开之前把当时物业的监控录像拿给我们看,上面显示我父亲17点40分在运动,到17点50分的时候,很明显能够看出老爷子身体不适,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呼吸困难,之后栽倒在地,再也没有起来。当时他们的态度很好,要我们死者家属节哀顺变,单位一定会协助处理好员工的身后事。他们离开以后医院的医护人员提醒我,要与单位协商好具体赔偿事宜后再将遗体火化。然后我请教了在别的公司负责安全的朋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认定为工伤。当晚,父亲遗体转移到福山区殡仪馆。家里的亲属也都陆续从老家各地赶来奔丧,母亲尤为悲痛,大家一夜无眠。 我父亲的工作时间是早6:00—18:00,老爷子基本每天下班前都要锻炼一会。当时就是他在锻炼一下,准备下班,监控上显示是17:57分倒下的。还是交接班的保安发现的他。当时还报了警,晚上法医也过来了,查明遗体无外伤后也离开了,之后让我去派出所做了个笔录。 然后呢?没写完啊!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8-5-17 12:40
然后呢?没写完啊!
稍安勿躁,持续更新 继续更新
4月17日,我们家天降横祸,父亲在单位突然离世。当晚直系亲属都赶到我家,大家一夜无眠。4月18日凌晨4点半,威澳物业保安队长尹浩给我打电话,询问现在情况如何,想要为我父亲开追悼会(也就是催我们火化遗体)。我答复还有几名亲属没有赶到,我要等长辈到齐后再听长辈们是怎么安排的。
4月18日早,7点我与爱人前往父亲的单位,威澳物业。去的时候威澳物业经理鞠光,正要准备带单位的人前去殡仪馆。我们表示,希望能够先沟通一下,再做后续。鞠光有点迟疑,但还是带我们到了办公室。我们开门见山,直接询问我父亲在单位突发疾病死亡,单位这里是不是承担相应的责任。鞠光让我们提出赔偿要求,我们表示目前国家有健全的法律条文对此工亡情况的赔偿标准。鞠光表示当今社会,法律还是公平公正的,但首要的事情是处理老人的遗体,希望我们尽快将父亲的身后事处理,期间一直在询问我们有多少亲属,什么时候能够开追悼会。同时我直接跟他说了,家里还有几名亲属没到,我要等他们到。不必催我们尽快火化遗体,我们作为子女比他们更希望父亲能够早点入土为安,我们也不会拿父亲的遗体做文章,我们不会做这种事情。
现在回头想想,当时真是傻,对方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自己却把自己的立场主动说出来。
当天上午9点,家里亲戚到齐,在这期间保安队长尹浩又给我来过一次电话,催我们何时能够到殡仪馆。9点出发我们家人一起到殡仪馆送父亲最后一程。威澳物业的人已经早早在殡仪馆等候。我们来了以后,他们派了保安队长尹浩和孙玉芳,一直在我的旁边,看我把追悼会仪式堂,遗体火化等手续办妥。在11点举行完追悼仪式,遗体进入火化炉后,威澳物业全体人员离开。
当天我将父亲骨灰送到栖霞老家祖坟处埋葬,3年前来烟台的时候大家高高兴兴,回老家的时候您却在一个小小的盒子中,家里人万分悲痛,母亲多次崩溃,我已经失去了父亲,我不能再没有母亲了。待回到家的时候,却总是还是一种错觉,爸爸6点20就回来了,要准备两个菜,一荤一素。这只是错觉,而已。父亲再也回不来了。看着母亲哭泣的脸庞,年少无知、毫无察觉的两个孩子,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把这个家扛住,生活还要继续,为了母亲,为了爱人,为了孩子,也为逝去的父亲。父亲,您安息吧。 看了楼主的帖子,不管纠纷跟结果如何,人死为大,楼主节哀顺变,要坚强。 yefeng82128 发表于 2018-5-18 10:39
看了楼主的帖子,不管纠纷跟结果如何,人死为大,楼主节哀顺变,要坚强。
人至中年,不得不坚强。
谢谢! 按楼主所说监控视频反映出事时间为下班前,并且地点在单位,那认定为工伤是毫无疑问的。单位想赖是没可能的,不如早点站出来,安抚家属,解决问题。 物业现在已经成为恶人的代名词了
如果有保险!工伤的话,单位也承担不了多少吧?我不太懂!好好沟通!节哀顺变! 5月21日是五七,老家对五七很重视,周末这两天一直在忙活这个事,没有更新。
继续更新,以后的经历绝对是教科书级别的,也是我想和大家分享的经历。
4月18日父亲遗体火化后运回老家安葬,当天非常悲痛,无心处理别的事情。4月19日,在询问了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朋友后,查询相关法律条文: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颁布,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018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根据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7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
2016年烟台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4219元(折合月平均工资5352,四舍五入)。
引用3:工伤死亡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本文主要讲述了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分割等等。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以上为所引用的法律条文,提出如下赔偿要求:
1. 丧葬补助金:5352*6=32112元(扣除4月18日支付一万元人民币,余22112元);
2. 供养亲属抚恤金:2300*40%=920元/月(配偶);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3616*20=672320元(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暂未公示,故采用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每年有8%左右的增长率未计算在内)。
把这些整理出来以后,我们发给了威澳物业的负责人鞠光,鞠光表示会进行请示后给予答复。
楼主 你父亲那么大岁数了出来上班,身体原因去世在单位 ,友好协商行了 何必狮子大开口上纲上限 要67万。闹上法庭 估计也不会判给你这么多的 兄弟啊,67万,挺难的。持续关注中 对了,合同,保险,工资条....................
问题就出在这里,单位没有给缴纳工伤保险,所以这些都得要单位承担。
从4月19日等待至4月24日,威澳物业鞠光没有任何回复。
在4月24日,我与爱人去银河明珠小区,找威澳物业负责人鞠光进行交流协商,我们表示这只是我们根据法律条文整理出的一个官方的赔偿金额,如果单位这边有是什么辅证或者意见,我们可以再协商,我们也不是专门过来碰瓷的,只是希望此事能尽快解决,给死者家属一个抚慰,毕竟父亲已经去世了,我们也不想要此事来反复的刺激我们,我们已承受不起任何打击。
鞠光依然表示会进行请示,之后给我们回复。 就喝了一点点 发表于 2018-5-18 20:36
物业现在已经成为恶人的代名词了
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