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gxianggpl
发表于 2018-5-22 13:15
及时保持证据,先小人年后君子
口头承诺,没有用
lvjingyi
发表于 2018-5-22 14:52
后续怎么样了???
yefeng82128
发表于 2018-5-22 15:28
这种事2方发生矛盾很难调和,走诉讼渠道吧。
饮不尽杯中酒
发表于 2018-5-23 09:06
更正一个信息,威澳物业保安队长是叫殷浩,不是尹浩。
4月24日,我们与威澳物业经理鞠光进行了沟通,在沟通过程中,鞠光多次提到了我父亲的身体情况,我父亲本来是有高血压,但每天坚持服药,在此之前从未有过心脏疾病。并且鞠光提到我父亲在年前一次单位聚会的时候,还喝了不少酒,去年的某一天中午,在食堂还看到我父亲与殷浩在那喝了点酒。我马上反问,是否有证据能够表明我父亲当天中午喝酒了。鞠光表示没有。我又打电话给保安队长殷浩,询问4月17日当天我父亲是否饮酒,殷浩表示没有。我们也多次表达出了希望能够尽快协商解决此事的意愿。鞠光表示会请示,之后给回复。
在4月24日之后我们又进行了长时间的等待,但一直未得到任何回复。
期间我们也多次联系了威澳物业鞠光,但他一直不接电话。在5月2日时,终于联系上鞠光,他将一名姓慕的律师的联系方式给我们,让我们与其进行沟通。
5月4日,我们与威澳物业聘请的姓慕的律师进行了沟通,沟通很简单,就是他不认为是工伤,工作时间没有异议,但工作地点他不认可。他的说法是我父亲倒下的那栋楼,是居委会的,是一个活动中心,不属于物业管理。但还是希望我们能够协商处理,不要走法律途径,但我们提出的赔偿金额与公司的期望差距非常之巨大。
尽管我认为他提出的此理由非常荒谬,那栋楼是一个社区活动中心,出事前员工及小区居民都去运动,出事后那就不属于物业管理了?物业管理范围涵盖整个小区,却偏偏要抠出去这个楼?为何我父亲每天下班前都会在这里运动一会,物业管理者在之前却不说这不是物业管理范围,禁止进入运动呢?
但我没有与律师做什么争辩,与一个法律从业者就法律条文进行争论,是不明智的选择。我只表明了两个观点,1、我也与相关法律人员沟通过,这个是工伤,毋庸置疑。
2、我们的意愿也是尽快协商解决。
我询问慕律师,威澳物业是否将此次的沟通协商事宜已授权给您,他表示是的。沟通最后姓慕的律师让我们把我们能够接受的赔偿金额提一下,我表示,为此事能够尽快解决,还是由贵司威澳物业提出金额吧。大差不差的我们也就把这个事了了,不想再反反复复的受丧亲之痛的折磨。他表示会进行汇报,三两天之内会和我们联系。
大风吹过五月天
发表于 2018-5-23 17:01
调解成功的概率比较低!如果用人单位想认账的话不可能是现在的态度。建议走诉讼途径。即使耗时,更能实现你的诉求。
饮不尽杯中酒
发表于 2018-5-24 08:59
继续更新
善良的人性渐行渐远
5月4日我们与威澳物业委托的代理律师慕秀超见面沟通后,他表示会与公司进行沟通,三两天之内给我们回复。
从5月4日等待至5月8日,慕秀超律师未联系过我们,也未给我们任何回复。在5月8日我打电话给慕秀超律师,询问进展如何。慕律师表示前几天太忙了,还没有来得及汇报,下午他会去汇报之后给我们答复。但5月8日未等到慕律师电话。
5月9日慕秀超律师来电,未带来任何答复,让我们与威澳物业鞠光进行联系沟通。5月9日我爱人与鞠光打电话,鞠光拒绝接听电话。
在当天多次联系之后,终于与鞠光接通电话,鞠光表达了与之前慕律师相同的观点:不认为是工伤,工作地点不认可。我父亲倒下的那栋楼,是居委会的,是一个活动中心,不属于物业管理。但还是希望我们能够协商处理,让我们再提出一个赔偿金额。
我们表明的两个观点也没有变化:
1、我也与相关法律人员沟通过,这个是工伤,毋庸置疑。
2、我们的意愿也是尽快协商解决。
道理其实很简单,活动中心是否是工作地点,作为威澳物业的直接管理者,鞠光经理应该比外聘的慕律师清楚。还需要慕律师告诉鞠经理不属工作地点之后,鞠经理再和我们说这里不算?
风筝0207
发表于 2018-5-24 09:04
物业都是地痞流氓。
叶落有声
发表于 2018-5-24 09:17
既然企业说的这么明白了,直接劳动仲裁吧
见不惯就怼
发表于 2018-5-24 11:26
银河明珠那个小区我知道,就在福山河边上。那里的物业前几年就挺操蛋的,光进门就得扒层皮,还欺负小区业主。现在看来连自己员工都欺负,丧心病狂啊
烟台侦探调查
发表于 2018-5-24 15:49
烟台私家侦探公司,拥有一支装备精良,办案迅捷的私人侦探调查团队,竭诚为您提供背景调查服务。
饮不尽杯中酒
发表于 2018-5-25 09:00
上面讲到威澳物业公司开始不承认小区内的活动中心为物业管理范围了。
在5月11日我打电话给保安队长殷浩,我问他那个活动中心负一层健身房,是不是我爸在管,去年的时候他还拿钥匙开门带我进去过一次。殷浩回答,不知道,不清楚。我又问,活动中心不归你们管吗。殷浩回答,不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不清楚。所有的问题都是不知道,不清楚。给他发微信,也是泥牛入海。
这还是那个在我父亲葬礼上泪流满面,咣咣磕头的人吗?这还是那个握着我的双手跟我说,修师傅就像是他的家人的那个人吗?
5月11日当天我又联系了当时同样泪流满面的威澳物业孙玉芳,问了她相同的问题,她也给出了相同的回答:不知道。
善良的人性渐行渐远。
我父亲去世1月未到,尸骨未寒,昔日的同事行事便如此冷漠,回复如此统一。
但我们没有任何责怪你们的意思,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生活不易,唯愿你们在跨过自己良心的那一刻,不要有太多负担。
yefeng82128
发表于 2018-5-25 09:10
楼主你真有耐性,人家跟你非亲非故在葬礼上流个泪就让你这么相信人家就是真的悲伤啊,找律师起诉是硬道理。
红旗检阅车2009
发表于 2018-5-25 09:46
1.节哀,料理后事安顿好亲属。
2.工亡无疑,不要和单位纠结,以家属名义直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再和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4.计算的赔偿金额不完全准确,详情咨询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饮不尽杯中酒
发表于 2018-5-25 12:26
红旗检阅车2009 发表于 2018-5-25 09:46
1.节哀,料理后事安顿好亲属。
2.工亡无疑,不要和单位纠结,以家属名义直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 ...
谢谢
小偶
发表于 2018-5-25 14:32
见不惯就怼 发表于 2018-5-24 11:26
银河明珠那个小区我知道,就在福山河边上。那里的物业前几年就挺操蛋的,光进门就得扒层皮,还欺负小区业主 ...
你知道小区里住的都什么人啊,他敢欺负吗
见不惯就怼
发表于 2018-5-25 14:35
楼主不必太过悲伤,人性是最廉价最经不起考验的东西,缺德公司逼员工干缺德事
饮不尽杯中酒
发表于 2018-5-25 16:52
yefeng82128 发表于 2018-5-18 10:39
看了楼主的帖子,不管纠纷跟结果如何,人死为大,楼主节哀顺变,要坚强。
谢谢,善良的人一生平安
饮不尽杯中酒
发表于 2018-5-26 09:12
lvjingyi 发表于 2018-5-22 14:52
后续怎么样了???
谢谢关注,我会一直保持更新
饮不尽杯中酒
发表于 2018-5-29 08:47
周一是我父亲的六七。这几天一直在老家。
继续更新,在5月11日,威澳物业员工集体表现出的防备,令我们死者家属感受到了深深的无助和沮丧。我们一直表达的就是希望能够尽快协商解决,但迄今为止所遇到的都是拖延、推脱。
5月11日当晚,我爱人看到我与母亲的情绪都很低沉,对我们开导了一下。与我商量,还是尽快解决了把,不管怎样,反正别让这件事再这样一直折磨我们家人了,母亲的身体现在是最重要的。之后给威澳物业鞠光经理发了微信,得到的回复依然是:汇报之后予以答复。
小初在路上
发表于 2018-5-29 09:09
节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