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没领证的弟弟付钱当首付,该不该写些首付款证明?
弟弟准备结婚,媳妇是外地的,就在外地买房,不是烟台,现在面临一个问题,就是我弟弟以前在烟台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在外地买房,不能贷款。但是一次性又不够!准备用她女朋友的名义买房,由我们家出首付五成,然后就由他们两个还按揭。他们两个还没有领证,现在用她女朋友的名义,房产证要等到贷款完了之后才能加上去,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让他们两口子写一个证明,就是说首付是由父母出的(我弟弟没有什么钱,首付都是我父母还有我帮着出的)。但是我弟媳妇不愿意写这个东西,她的意思就是说等贷款下来了,他们两就去领证,等到结婚证下来之后,就到开放商那里去加名字,把我弟弟的名字加上去。但是据我所知,在烟台这边,如果贷款买房要更名或者加共有人的话,等交房才可以,而且要交一定的费用,据说都得有2万多元呢。
他们的房子要2015年交房,2016年才可能下证。这三年时间,万一婚姻状况出现问题了,那该怎么办(双方父母都不看好他们两个的结合,我倒是觉得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支持他们两个在一起)。
现在我弟媳妇很不爽我,因为这个写证明是我给我父母说的,我的态度很明确,我支持他们买房,也给钱给他们买,但是我不支持直接就写我弟媳妇的名字,然后一点点字据这些都没有。说白了,以后两口子分手,我弟弟就等于净身出户。他们两个没有出一分钱,都是我和父母的钱。所以我心里面也有想法。
大家觉得这个首付款的证明该不该他们写?
你这个弟媳妇也真奇葩,都写的她名字,首付还是你们付的,这太危险了啊 家务事没法说,算的太清确实伤感情,但是什么都不写,确实担心,终究你们不是你弟弟,跟你弟媳没有血缘关系,也没什么感情,如果你弟媳是个明事理的人,应该主动点写个字据,如果他不主动的话,就不好办了,只能有一个人演黑脸了,当个坏人。要么就相信他一回 现在是认贷不认房啊,不能先用这笔钱把这个房子的钱还了吗?然后再贷款买另外一套房子,这样更保险 啥意思?为啥你弟弟要在外地买房啊?不会烟台吗 用这笔钱把烟台这套房子的贷款全还上,再少付点首付贷款买另一套,这样最保险。或者把烟台这套房子过户到你父母名下,再给你弟弟买另一套。 必须写,现在的婚姻太不保险了,除非你父母不在乎这点钱。 共同还贷的话,为什么不写女方名字呢? 必须写啊,别说他们还没结婚,就算结婚了也得写啊 得写啊 还是先用手头这钱把烟台这边置换或者处理最好。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即时写了首付款证明,俩人后面分了的话,由于是用女方身份签合同,这钱也只能算是借款,跟房子是没关系的。而且房子是女方的唯一住房,想通过拍卖房屋等方式是行不通的。这钱就成了女方欠你们家的单纯债务了,堪忧 想要加名是要等到贷款还清以后的!!! 先落实了 也好。。。省得以后麻烦,要不就先不买,等领证了再买 必须写啊。说实话不被父母赞成的婚姻一般都不长久,不要怪我说这个啊 xusjcdd 发表于 2015-4-15 10:36
用这笔钱把烟台这套房子的贷款全还上,再少付点首付贷款买另一套,这样最保险。或者把烟台这套房子过户到你 ...
过户也很麻烦而且也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吧 该写该写 直接休了得了
不是什么好鸟 应该写 不写就把烟台的房子卖了呗还是写你弟弟的名字 一个女子的意见哈哈 现在不靠谱的事太多了 这种情况必须的写写,这种人还没结婚呢连写个证明都不愿意 ,谁知道以后什么样啊!自己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要是分手了可真说不清。等着哭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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