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别闹 发表于 2015-4-15 17:25

先登记 再办理 “假离婚” 就是不需要民政局那里真办理 找第三方 只办理给贷款银行看即可 周围很多人这么办的

开-心 发表于 2015-4-15 20:17

必须写啊

小瓶盖的太阳花 发表于 2015-4-16 07:49

先不论是否怀疑弟媳妇的人品,单就这个事情来说,就应该写,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而且,这个首付是以他们结婚为前提的,如果没结成,这个字据就相当于借条,是给自己的一个保证,必须写!

xusjcdd 发表于 2015-4-16 09:32

waj.z 发表于 2015-4-15 13:12
过户也很麻烦而且也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吧

过户不麻烦,费用也就一两万吧,总比担这么大的风险要好的多。

烟台的海浪 发表于 2015-4-16 10:54

有个问题,你表述的不对:房产证加名应该是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时就要决定是一个人名还是2个人名,因为正式合同要经过房管局备案的,备案时几个人名房产证上就是几个人名,与是否按揭贷款,房产证是否办下来没有1毛钱关系。

关于写证明的事情,我看大可不必,可以从你或者你父母或者你弟弟的银行卡里面划转到开发商(一定要保留好刷卡的凭证),就可以了(因为这是婚前)。毕竟让人家写个证明,脸上不好看吧

仙境小吃 发表于 2015-4-16 21:49

这个就不写,你的这个弟妹人品有问题。

范范在家 发表于 2015-4-17 13:24

楼主,我想说的是,你也是女生,这么做你欠考虑了,你就让他们写个证明,你不要考虑房子属于谁,你就让你弟把你的钱,如果以后有万一给你就行了呗!你参与这么多,我要是你弟妹我也对你有意见,大姑姐就是这样的。

少年游 发表于 2015-4-17 14:11

你们家是出一半的首付,还是所有的首付?

zhangqi01 发表于 2015-4-17 14:55

证明也得到公证处公证才生效

风向往静 发表于 2015-4-21 13:07

必须要写,血一样的教训,我一同学就是因为这样的事,最后打官司要钱啊

thissmyname 发表于 2016-4-28 18:45


情是情,账是帐

但真要做到确实不容易

情迷island 发表于 2016-4-29 12:29

好吃的不是拉面 发表于 2017-5-26 09:00

我认为你一点儿都没错,明明你掏了钱,你已经很顾念亲情了,难道连这个小要求都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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