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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本人接触物流投诉比较多,最大的感触是无奈加无语!有极少数顾客,当个人收寄的物流或快递件产生损失或者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时候,面对赔偿问题,有的诉求者的要求确实有点过。但大概率事件,物流企业特别是承包式的个体物流经营者,对于收(寄)人的赔偿诉求,一听了之,爱咋咋地,甚至任性地和诉求人对骂,这不是一个企业或是物流经营者的社会担当。
这其中的原因固然很多,物流经营者效益不好,或是物流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或说心理状态不佳,物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最大的问题,不能用法律法规对物流行业进行规范管理,是对善良忠厚之人最大的不公!
如果大家不能换位思考,我的建议是:面对胡搅蛮缠之人,可以随便随他了,但对于人家的正常赔偿诉求,物流经营人怎么可以不管不顾呢?那么这种情况下,实践证明,最好用的办法就是:投诉到物流公司总部,因为物流分公司也好或说这帮小的散户(物流经营者),基本都在总部有押金?押金的作用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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