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40162
- 经验
- 点
- 威望
- 点
- 金钱
- 两
- 魅力
- 点
- 金币
- 元
- 性别
- 保密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7-1-26
- 最后登录
- 1970-1-1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今天,我们身处“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享受更多元的表达、聆听更丰富的声音,但同时也出现了无序的情绪宣泄和肆意的网络暴力,文明需要呵护,网络不容暴力撒野。莱山公安积极响应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案例回顾
近日,莱山网民于某因琐事与王某发生口角,冲动之下在微信群内公然侮辱王某,严重影响了王某的正常生活和个人名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莱山公安机关依法对于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于某在某互联网发布负面言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破坏了网络空间的和谐与稳定,扰乱了社会秩序。于某被依法处罚,体现了莱山公安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的态度,凸显了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的能力。
我们身处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但是广大网民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如果任由网络抹黑、网络暴力蔓延,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公安机关对肆意炮制网络谣言和蓄意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都将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障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净化网络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