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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公安部确定的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按照部、省、市关于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聚焦造谣诽谤、谩骂侮辱、侵犯隐私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坚持从源头阻断网络谣言蔓延,全力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生态环境。现公布典型案例2起: 2024年4月,烟台网民刘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将网上其他地方的一起恶性事件转发到互联网平台上,并声称是本地发生的事情,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刘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2月,张某与其他业主因小区某项事项发生争执,后张某在微信群内发布侮辱性词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张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烟台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利用网络侮辱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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