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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流失对我们企业发展造成了重大影响,希望能帮助我们尽快恢复信用。”近日,芝罘区陈先生收到行政执法单位下发的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后,向芝罘区发改局进行电话求助。据了解,陈先生所在的公司曾被评为A级纳税人。此前,该公司因一起违反安全生产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在“信用山东”网站披露,成了信用“污点”,导致公司无法顺利参与新的项目投标等市场活动。
了解这一情况后,芝罘区发改局工作人员主动为该公司提供信用修复指导服务,讲解信用修复的整体流程,并联系作出行政处罚的执法部门协助其在信用修复系统上申请信用修复,提交《信用修复承诺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等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其符合修复要求并通过申请,信用“污点”得以消除。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芝罘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关于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部署,创新建立“信用修复”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企业上门指导服务”行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失信惩戒的目的不在于永久性地‘抛弃’失信主体,而在于鞭策其改过自新,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通过‘重塑’信用来回归社会,并在整体上提升社会信用水平。今年以来,芝罘区对于新作出的行政处罚,开展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达到了100%,并通过‘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平台为83家失信企业完成了信用修复。”芝罘区发改局吴俊胜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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