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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快递发展,逃往国外也成了个别国内腐败分子越来越常见的道路。为了有效遏制这一情况,我国先后启动了一系列的反腐行动,比如“猎狐2014”、“天网”以及“红通”,这一系列行动全力打开了我国惩治逃往海外犯罪分子的局面。 能捞就捞,不行就逃,逃到海外,永久平安。这成为了一个时期内个别腐败分子的为官之道和幻想中的救命稻草。虽然前些年由于制度不健全等各种因素,导致个别外逃人员逍遥了一时,但他们却不会逍遥一世。如2018年许超凡的落网,就持续释放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更是严肃警告在逃人员境外所谓的避罪天堂只不过是一个美丽的传说。 不过,反腐败国际追逃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虽然我国目前已与多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但这些国家大多数集中在亚洲且以发展中的国家为主,比如菲律宾、巴西、老挝等,这些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腐败官员逃往这些国家的概率也比较小。而更受腐败犯罪分子青睐的外逃国家多集中在主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但我国尚未与美国和加拿大签订双边引渡条约,与澳大利亚虽然签署了条约但现在还处于未生效状态。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和别国开展引渡合作,都要求以存在双边引渡条约为前提,这给我国反腐败海外追逃追赃增加了难度。
另外,由于各国的司法价值判断不同,腐败分子一旦进入了非死刑的国家, 国际法中的“死刑犯不引渡”严重制约了我国反腐败海外追逃追赃的工作进展。因此大多数逃亡海外的腐败分子都选择没有死刑的国家,这样一来,要想让这些人回国接受法律的审判和制裁,就必须要通过国际司法合作的形式或者劝返等方式使他们回国。但是时间往往会拖得很长,且效果难以预料。 8月1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作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表明了我国对反腐败国际追逃的决心,相信在未来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的作用下,腐败分子出逃现象会越来越少,我国的法制建设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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