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找回密码
 点这里注册
查看: 458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4-4 1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当前,气温升高,风干物燥,全市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在四级以上,处于高度危险状态,加之清明节期间旅游踏青、农事生产、祭祀扫墓“三峰”叠加,火源管控难度急剧增大,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最关键时期。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告如下:

  一、增强防火意识,防范森林火灾。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绿色家园,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增强防火意识,积极向身边人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和法律法规,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森林防火中来,杜绝森林火灾在身边发生。

  二、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禁在林区及其边缘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照明、烧荒、烧地堰、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以及使用烟熏、火攻、电击等方式狩猎;上坟祭祖时严禁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和燃放孔明灯,提倡采用植纪念树、鲜花祭奠、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作文明祭祀带头人;林区和靠近林区的矿山、饭店、施工单位以及养殖户、居民户等,要严格火源管理,严禁违法用火;要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

  三、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处置能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卡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要加强隐患排查,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清理,对重点人群严盯死守,坚决消除火灾风险。要完善应急预案,配强装备设备,加强培训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要坚持科学指挥、依法扑救,把确保扑火人员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实施吸烟、祭祀用火、野炊、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照明、烧荒、烧地堰、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投放孔明灯等空中移动火源以及使用烟熏、火攻、电击等方式狩猎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或野外违规用火,应立即拨打12119或6660119报警。

  特此通告!

  烟台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9年4月4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这里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社区地图 | 删帖帮助 | 手机版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