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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不得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烟台五部门合发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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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3-28 15:2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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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来,烟台购房不能使用公积金的情况屡有发生,让购房者困扰不已。近日,烟台五部门联合印发红头文件,进一步明确要求,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326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市国土资源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红头文件《关于贯彻落实鲁建金函〔20182 号文件 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烟住〔201813 号)。
文件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在1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及时受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考核,对不及时办理贷款抵押手续的,应扣减贷款手续费;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
文件第五点提到将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书面通知住建部门,暂停该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拨付,同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对于“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之前就有过相关文件。201712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提出开发商不得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济南也曾下发通知做出要求。
此次烟台五部门联合发文标志着政策在烟台的落地。
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致电烟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将负责协调等。公积金贷款政策没有调整,依然是首套房首付30%,二套房首付40%,贷款利率3.25%,二套房利率上浮10%

     
沙发
发表于 2018-3-28 15:5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drq016 发表于 2018-3-28 15:47
适用么?现在开发商可以让公积金贷款了么?谁去试试?

可以去投诉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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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8-3-29 17:2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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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8-3-29 17: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如果这个规定硬性实施下来 对老百姓是利好的 前些日子看法基本所有开发商都拒绝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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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3-29 23:4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我们富力地产富力湾可以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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