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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房网小鱼 于 2017-12-26 16:12 编辑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提出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通知一出,不少购房者为之兴奋,不少人感叹“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终于有的管了”。
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3.25,远低于商贷利率,因此成为许多购房者买房必选的贷款方式。一般而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今年陆续有许多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原价,商贷打9.5折”“公积金贷款8000元/㎡,商贷每平减500”“全款往里走,公积金靠边站”,等类似现象越来越多。随着楼市调控政策不断加深,8月烟台公积金政策作出调整,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40%,同时利率上浮10%。 业内人士分析表示:近一年来烟台公积金资金紧张,房款需要等半年到一年时间,开发商出于回款的考虑,拒绝公积金贷款。而如今卖方市场上,房子不愁卖,购房者往往忍气吞声,逆来顺受。 对于今年楼市出现的这一现象,11月底,济南下发通知,要求房地产企业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引发广泛关注。网友纷纷期盼:烟台什么时候能出政策?如今,虽然没有等到烟台的政策,却迎来了四部门的通知。 《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提高贷款抵押登记效率;加强监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等。并明确,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等。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出台后,开发商不能再任意而为,他们的行为将受到监管,购房者也可以通过投诉维护自身权益,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将得到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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