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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有媒体报道称烟台高新区公租房明年计划面向社会租赁,并确定了两处共有产权房位置。一处位于草埠旧村位置,一处位于北沙子旧村位置。
随着本轮楼市调控的展开和升级,调控手段也不断完善,共有产权房就是其中一个。多个城市出台相关政策,北京对于共有产权房的探索更是引人关注。2017年4月,烟台政府办公室表示将从5月1日起正是实施《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此次,高新区公布2处共有产权房位置,就是对这一政策的落地。
据了解,明年,高新区计划扩大公租房配租范围,在确保中低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新就业人员应保尽保的前提,为提高公租房的配租任务,计划面向社会租赁。
共有产权房均位于高新区科技CBD的核心位置,先启动建设科技大道以南的草埠旧村位置上,预计两年后完工投用;另外一处在北沙子旧村位置,共有5万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相关人员介绍将“马上开始建3万平方米共有产权房”。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烟台市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确定向购房人出售70%的产权,剩余30%产权由出售人拥有,实行购房人和出售人按份共有整套住房的产权,二者的产权份额将在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书中明确。开发企业作为出售人的,剩余30%的产权由开发企业持有,政府作为出售人的,则由住房保障部门代为持有30%产权。共有2年后,购房人可一次性将剩余的30%产权买回去,拥有住房的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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