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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对于我们来说是件很闹心的事情,新房要考虑的太多,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小区物业、户型.....正因为这样,我选择了买二手房,小区配套、环境、物业一目了然,谁知道这个房子简直坑的我们吐血,却迟迟没有解决的办法。
我买的是他们单位分的福利房,位置很好,社区环境其实一般,主要是考虑价格还有地段,在芝罘屯这边,离市中心很近,那是相当方便,当时买房的时候,知道这个房子是户主铁路分的福利房,需5年后才能办理过户。考虑到价格还挺公道,女户主也特别豪爽,将两证压给了我,并表示将来可以过户的时候无条件支持过户,无任何附加条件,且都写入了合同。于是,我就开开心心住上了“新房”。
买房一年后,新政策下来,我和老公都高兴的不行,因为满2年就可以免收营业税过户了。于是我们就找到了房主,要求过户,然后奇葩的事情出现了,户主前夫闪亮登场,要求分割房产。闹来吵去的,最后终于屡清楚了关系,这个房子是女户主单位福利房,但是是在她跟前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的房子。卖房子的时候,虽然两个人已经离婚了,但是并未就这套房子进行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结果这女户主把房子卖给了我们,并未告知男方。现在男方主张自己对这个房子的权利。给我们2条路:1.房子按卖价收回;2.加钱!
这事闹的,我们去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这个房子官司打起来,会特别复杂,只怪当初自己买房的时候没有对这个房子调查清楚。现在我们这房子依然住着,因为装修啥的我们都装了,我们也不想加钱,但是过户,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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