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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限你妹字数 于 2015-6-12 22:02 编辑
“那么多年的感情,就真的赶不上一个房产证!”
这不是你这么想的事……要是叫你这么想,你女友也可以这么看你。
首先双方父母的想法和你们两个人不同,前者理性,后者感性,前者是为了讲一个理,为了自己的孩子不吃亏,后者讲的是一个情,希望所爱之人能给自己父母一个满意。
首先理性的说法是:房产证写的谁的名字,谁就有权做主加不加人进来,跟谁拿钱买的无关,除非有别的合同约束。写的你父母的名字那没办法,你父母说了算,相加就好好和父母谈;写你的名字那你自己衡量就可以,不要在意父母说法。
其次感性的说法是:加人名是娘家提议的,买车只是其中一个原因,重要的是和你过下半辈子的是你妻子,而不是婆家娘家,你们从大学一路走到现在,彼此感情和信任达到什么程度,才是你要不要加名字的决定因素,房子,车,都是钱买来的,但是感情呢?不是因为你被父母为难住了导致“那么多年的感情,就真的赶不上一个房产证”,而是你自己能不能做主都不知道,换句话说,父母那边不同意,而你觉得没什么,那你完全可以私下告诉爱人说“以后咱自己去加名字,别告诉你父母”不就得了?要是你也觉得不想,那就不要说“那么多年的感情,就真的赶不上一个房产证”这句话了。
女方无非是想要一个安全感,你要是给不了,那么感情依托在哪里?让女朋友住在一个没有自己名字的家吗?
你也肯定是想要一个稳定的家庭,也不愿意离婚,是你女朋友给了你一种不稳定感还是你自己太过理性,处处都小心?
成家立业的事,要看自己,不要看父母,这是当代社会,不是以前的年代了。
我和我爱人从恋爱开始到现在有近9年,前年买的房,去年结的婚,同样房产证只有我自己的名字,同样首付是我家人掏的,同样我爱人也说过名字的事,同样我家人也不同意,但我告诉我爱人,房产证一下来,咱就去加名,结果呢?现在孩子都出生了,爱人也没有再提过房产证的事,因为她觉得我的承诺就是她想要的安全感,当然,只要她想,随时可以去加,钱没了可以赚,爱人没了,那份爱找谁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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