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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博士,你好!以下是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更好地支持广大缴存职工购房资金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作以下调整: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
二、放宽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办理。
三、降低首付款比例。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我首套房是公积金贷款,并且已经还清。现在再次购买新房,公积金贷款,是不是执行首套房政策?可以贷款45万?利率也是首套政策利率?
请确认答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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