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级人民法院于晓东院长,枉法裁判你管不管?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ytbbs.com/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20240712"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20240712"><!--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 </p><p class="qf_image big noneditable" contenteditable="false"><img src="https://pic.app.ytbbs.com/forum/20240725215303front2_0_1643690_Fh29qO-8ghowoBeaYhQ_08B7NORl.jpg?watermark/3/text/QOmGieefsw==/fontsize/400/dissolve/80/gravity/South/fill/IzM2MzYzYQ==/font/5b6u6L2v6ZuF6buR/dx/45/dy/16/image/aHR0cDovL3BpYy5hcHAueXRiYnMuY29tL3dhdGVyX2ltZ18yMDE4MTEyNl80NTEuanBn/dissolve/80/gravity/South/dx/-34/dy/10" alt="" width="391" height="352" data-qf-origin="forum/20240725215303front2_0_1643690_Fh29qO-8ghowoBeaYhQ_08B7NORl.jpg?watermark/3/text/QOmGieefsw==/fontsize/400/dissolve/80/gravity/South/fill/IzM2MzYzYQ==/font/5b6u6L2v6ZuF6buR/dx/45/dy/16/image/aHR0cDovL3BpYy5hcHAueXRiYnMuY29tL3dhdGVyX2ltZ18yMDE4MTEyNl80NTEuanBn/dissolve/80/gravity/South/dx/-34/dy/10" /></p><p> </p><p> 于院长:烟台中院民三庭法官任美群,在(2024)鲁06民特16号裁判文书中枉法裁判,包庇纵容黑物业烟台智本物业公司继续盘踞小区,非法收取物业费,具体事实如下:</p><p> 根据《民法典》和《烟台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公司入驻小区的前提是参加开发商组织的招投标并且中标。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知道这是一个强制性规定。他们为了谋取非法物业收入,在没有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伪造了一份中标通知书,并且签订了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而且在合同中强调物业公司是经过招投标选聘的。这已经涉嫌合同诈骗罪。</p><p> 智本物业为了谋取高额物业费,还在2019年伪造了一份5级服务备案表去证明2013年签的合同是有效的。</p><p> 任美群在原告多次反复强调这些问题的情况下对此视而不见,仍然坚持认为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的合同合法有效。要求业主继续接受黑物业公司的非法服务并且支付物业费。</p><p> 尊敬的于晓东院长:如果物业公司不经过招投标就能入驻小区,那么《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岂不成了废纸一张?</p><p> 如果物业服务等级能够由物业公司自己定,那么《烟台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评分标准》岂不是一纸空文?</p><p> 任何人都不应因违法而获利,这是国家立法的原则之一。物业公司是法外之地?</p><p>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判案原则,任美群法官两脚不沾地,不去调查核实事实真伪,坐在办公室里凭个人喜恶断章取义,凭空臆断。这样能维护公平正义?</p><p> 该案开庭时只有任美群和另一女士做记录,但是在裁判文书落款处却出现了5个人的名字,多出来的3个人是谁?素未谋面就能挂名?这是否违反法定程序?</p><p> 物业公司请求业主支付足额物业费,其行为必须正当合法。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非法捏造招投标的行为,事实上起到了排除其它物业公司参与竞争的效果,违反了国家法规,侵犯了业主权利,构成了垄断行为。物业公司作为自身参与和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其诉讼主张实质上是要求瓜分其非法获得的垄断利益。法律应该保护守法者,而不是支持违法者。支持物业公司收取非法物业费,会产生鼓励不进行招投标、只收钱不服务、多收钱少服务、视法律法规为儿戏的消极法律后果。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将污染整个水源。</p><p> 物业公司作为自身参与和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即便因为参与和实施该违法行为而受到损失。该损失亦因该主体自身行为的不正当性而不应获得救济。任何人不能因违法行为而获利,作为一项基本的司法原则,希望能得到法院的贯彻落实。</p><p> 法院的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是去替一个非法入驻的物业公司要账。一套房子掏空6个钱包,已经让老百姓不堪重负。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相互勾结,非法入驻小区,高价收费,低质服务,更让业主雪上加霜。立法的本意就是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根源上打击并铲除这种邪恶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守法者获得公平。</p><p> 尊敬的于晓东院长,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底线,一份公正的判决弥足珍贵,老百姓会以此判断法律是否值得尊重,希望法官能为公平站岗,为正义护航! </p><p class=""> 尊敬的于院长,能不能举行一次听证会,请人民陪审员和媒体公开监督报道,将此案办成一个人民满意的铁案!</p> <!----></div> “发现错误裁定文书”是烟台中院于晓东院长的职责和应当完成的任务!
相信于晓东院长会监管枉法裁定#伪造证据合法有效案#!
#伪造证据合法有效#只是法官和仲裁员的主观殉情枉法裁定,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有错当然必纠!
裁定#伪造虚构的住宅物业招投标证据合法有效#
#捏造虚构的五级服务证据合法有效#
若非徇私枉法,也脱不了殉情枉法,
为了烟台智本物业公司可以继续安心违法,
法官竟用公权和个人背书担保#伪造证据合法#!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栾海宁庭长、赵振宇副庭长,
你们履行过法定职责吗?
更不可思议的是,
民三庭韩素华法官、任美群(身份不明)、
陈辉(身份不明)三人篡改虚构造假无中生有的合议庭程序、虚构两位陪审员!
美其名曰#当事人同意的一人合议庭#!
不要戏弄法律和人民群众了!
民生早已被践踏,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再殉情踹上一脚!
烟台智本黑物业一定满心欢喜加大违法的步伐!
誓于黑物业抗争到底! 住宅物业招投标,
是国家强制性法规,
是物业合同的前置条件,
用法规驱逐伪劣,保护民生,
非招投标胜者不得非法收费!
黑社会也不得无招投标非法入住小区非法收费!
伪造虚构住宅物业招投标虚假事实,
合同欺诈近千户业主,
性质恶劣,受害业主众多,
非法获益数额巨大!
涉刑事犯罪!
政务公开已确认该小区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依法招投标!
呼吁烟台开发区警方、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尽快立案调查!
将合同诈骗不法黑物业绳之以法!
驱逐出烟台物业行业!
并追究伪造招投标经办人的刑事责任!
拉入物业行业黑名单!
黑物业公司如此猖狂,就是欺负业主一盘散沙 为什么要搞招投标?就是为了防止物业公司明抢! 醉石 发表于 2024-7-26 08:36
为什么要搞招投标?就是为了防止物业公司明抢!
事实证明烟台智本物业公司确实业务水平差、
管理不善给业主多次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竟决绝担责赔偿耍无赖!
更恶劣涉刑事犯罪的流M行为是:
将监督举报黑物业的业主个人信息
制成**嫖娼涉黄广告,
深夜指使物业老板李奇的小舅子袁武斌,
在烟台各市区大街小巷散发耍流M!
以达到侮辱诽谤威胁维权业主的目的!
这个不法团伙胆大包天,
竟指使李奇老板的小舅子袁武斌在警方作伪证:
谎称因快递发生纠纷报复业主、欺骗办案民警!
这伙P子非法盗窃业主个人信息满大街搞招嫖广告,
非法盗用业主个人信息涉黄涉恶,
不法团伙一没有快递资质资格,
二没有国家邮政管理局快递备案信息,
三老板李奇小舅子袁武斌费快递从业人员
这个不法团伙是否拿业主个人信息干过其它不为人知的不法事?
黑物业从事不法行为的几个帮凶,
劝你到警方自首!
业主决心维权到底!
不要装得像个人似的!
烟台智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老板李奇,
业主8年前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
怎么落到你小舅子袁武斌手里的?
又怎么交给你为袁武斌聘请的免费律师李华章手里的?
不法团伙聘请的李华章律师竟谎称是他在警方提取查询的!
警方明确答复没有给李华章提供这套公民信息!
本公民七年前就变更了这套个人信息!
烟台司法局调查结论是袁武斌在智本物业公司非法取得的公民个人信息!
这伙盗贼竟有律师盟军加入!
好强大!
其中是否有其它保护伞?
呼吁烟台开发区警方端掉这个涉黄涉恶涉黑不法团伙!
呼吁烟台市委市政府、烟台黄渤海新区管委
为民做主,护航民生,
督办铲除这个寄生在黄渤海新区古现街道的不法毒瘤!
法不可给不法让路,更不可向黑恶势力低头!
金山汉子 发表于 2024-7-26 16:36
它能回答你吗?
我也不知道,没抱太大希望。 不会没走质证程序吧,证据有疑,在这个环节质证啊! 这个案子的关键不在证据,而在于法官是否敢揭开物业公司的黑幕! 保护生态 发表于 2024-7-26 17:00
不会没走质证程序吧,证据有疑,在这个环节质证啊!
证据应该提交给法官了,
法官也看了,
庭审也质证了,
法官应该审查清楚明白了,
庭审记录也记录了。
然而,
判决书根本就不提伪造虚构的招投标文件、
捏造虚构的五级服务!
且不说明理由!
典型的罔顾事实、枉法裁定! 醉石 发表于 2024-7-26 17:10
这个案子的关键不在证据,而在于法官是否敢揭开物业公司的黑幕!
支持#伪造虚构的证据合法有效#
殉情枉法,践踏法治!
不知是否涉司法腐败徇私枉法?
罔顾事实,伤害民生,
影响恶劣!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执行异议开庭传票!
相信法治社会#伪造的证据一定不合法!#
烟台市仲裁委仲裁员枉法裁决:
#伪造虚构招投标、捏造虚构五级服务的合同合法有效#!
广大业主必须追究枉法裁决到底!
伪造虚构国家强制性住宅物业招投标文件,
合同欺诈近千户业主,
非法获益数额巨大,
涉刑事犯罪!
欢迎烟台市警方尽快立案调查破案!
不要指望烟台开发区住建局的调查结果了!
开发区住建局之所以用一页伪造虚构的招投标
备案忽悠广大业主近10年,
背书担保骗业主智本物业经过依法招投标!
官商勾结沆瀣一气愚弄欺诈人民群众,
严重的政务腐败!
呼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纪委监察委立案调查住建局荒谬招投标造假案,
是否涉利益输送包庇撑伞?
希望烟台市黄渤海新区管委尽快介入督办招投标造假案!
住建局正风肃纪问责追责势在必行!
https://pic.app.ytbbs.com/forum/20240727120824front2_0_1687674_FmyhU0yG9J6Iz-AN1zpcuDIaRIM_.jpg
烟台市黄渤海新区建设交通局于彤局长,
作为国家政务机关,
公开违反国家政务公开法规,
逾期拒不向业主公开烟台智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前期物业招投标所有法定程序文件!
请出具你局拒绝公开智本物业与建设单位招投标真实程序信息的法律依据!
于彤局长,
你们档案里忽悠近千户业主的伪造捏造虚构的招投标文件是哪位工作人员放进去的?
该工作人员是否请示过局长?
局长啥时批准的公务档案里可以夹进伪造招投标私货?
于彤局长不应该好好调查清楚吗?
投诉举报了几十次,
也有业主给局长、科长电话质疑,
于彤局长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不作为,不称职,不完成工作任务和职责,
于彤局长的工资还是照领不误吧?
https://pic.app.ytbbs.com/forum/20240727121942front2_0_1687674_FjstGbFwTDh-JCBiBvQMQwOuhZvk.jpg
一个非法入住启迪慧苑小区的不法黑物业,
堂而皇之将住建局拖下水捏造虚构招投标;
欺骗开发区警方用物业老板李奇小舅子袁武斌顶包作伪证掩盖罪恶误导民警;
拿捏烟台黄渤海新区古现街道办事处不敢监管并做传话筒和代言人;
挟持烟台市仲裁委仲裁员枉法裁决;
驱使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绕过伪造证据的焦点问题枉法裁定!
烟台智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驾驭法律和权力之上的魔法棒到底值多少钱?
非法收费获益的黑钱血腥恶臭,
依然可驱使鬼推磨吗?
https://pic.app.ytbbs.com/forum/20240727130020front2_0_1687674_FuRvrR56IMI9WLh8Br9M_KG2-rrl.jpg
伪造虚构住宅物业招投标,
烟台市黄渤海建设交通局不监管,
且装聋作哑、包庇掩盖虚构招投标的罪恶,
忽悠启迪慧苑近千户业主!
人民法院依法状告烟台市黄渤海新区住建局
不作为、滥作为、包庇不法物业捏造虚构招投标和五级服务!
若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变成愚弄烟台人民群众的口号,
包庇掩盖非法伪造虚构物业招投标的黑物业,
法治中国的山东烟台绝不容这种塌房式政务腐败!
即使烟台市仲裁委栾仲裁员枉法裁决
#伪造虚构招投标的合同合法有效#
#捏造虚构五级服务的合同合法有效#;
即使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枉法裁定、不予纠错、不撤裁,
包庇撑伞不法物业继续安心违法!
但是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并没有将错就错,
将于2024年7月31日14:30公开开庭听证,
听证是否予以执行烟台仲裁委的枉法荒唐裁决!
为于晓东院长领导下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点赞!
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裁定
#伪造虚构的住宅物业招投标的合同合法有效#
依法裁定#捏造虚构的五级服务证据合法有效#
若伪造虚构的证据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支持,
本业主愿赌服输,
并向涉黄涉恶涉黑不法物业下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