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孙_ 发表于 2023-12-18 16:45

他有的资料你也有,你有能力你也可以去注册公司,去挣大钱,总比你再公司打工强吧!你就是自己没有能力,还见不得别人好,你这样好吗?

Yuvan 发表于 2023-12-18 16:46

mingyue521530 发表于 2023-12-18 15:52
他贴着我们的价格报价

他贴着你的价格,你也去贴着他的价格,先把客户拿下来,他没有客户,后面可能也就放弃了,要想赚,先要亏,这是我个人想法哈

烟台BBS最帅的人 发表于 2023-12-18 16:54

难,看看入职和离职时候的协议有没有约束

mingyue521530 发表于 2023-12-18 16:58

水小雨 发表于 2023-12-18 16:45
他有的资料你也有,你有能力你也可以去注册公司,去挣大钱,总比你再公司打工强吧!你就是自己没有能力,还 ...

如果是公平竞争,谁输谁赢都没脾气,但是用这样的手段去挖别人墙角儿,我不觉得这种是多么好的事情。 我就算是自己单干我也不屑这样。赚大钱谁都想,但是首先要会做人吧

猎隼中队长 发表于 2023-12-18 17:15

芝罘西面是哪里 发表于 2023-12-18 15:53
烟台港许某她那个老公就这德行。原来在东岳,后来几个人合伙去挖东岳客户

你呀!被那个烟台港许某人害的不浅吧?几乎发的每一个帖子里面的内容必须把她带上,这样活着不累吗?该翻篇就翻篇吧,总回头看、活在过去累不累?

我是你的益达 发表于 2023-12-18 17:23

斯文孙_ 发表于 2023-12-18 17:24

mingyue521530 发表于 2023-12-18 16:58
如果是公平竞争,谁输谁赢都没脾气,但是用这样的手段去挖别人墙角儿,我不觉得这种是多么好的事情。 我 ...

兄弟,商场如战场,能挣到钱才是硬道理,自古笑贫不笑娼,更何况你的同事也不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早点想开了吧

斯文孙_ 发表于 2023-12-18 17:26

mingyue521530 发表于 2023-12-18 16:58
如果是公平竞争,谁输谁赢都没脾气,但是用这样的手段去挖别人墙角儿,我不觉得这种是多么好的事情。 我 ...

他影响到你挣钱了,那你就想办法把客户拉回来,有能力你就比他强,就这么简单,在这抱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芝罘西面是哪里 发表于 2023-12-18 17:27

潜伏者 发表于 2023-12-18 17:15
你呀!被那个烟台港许某人害的不浅吧?几乎发的每一个帖子里面的内容必须把她带上,这样活着不累吗?该翻 ...

是要让她一直存在

山东大神 发表于 2023-12-18 17:40

问题不大,跟各个客户打好招呼说明情况,正常的客户是不会轻易转到他那的

不忘初心阎小贤 发表于 2023-12-18 17:51

有点搞笑,挖客户?那说明还是你们公司不行。都是利益关系,谁的好用谁,你们好别人想挖也没实力

火星上的水 发表于 2023-12-18 19:32

mingyue521530 发表于 2023-12-18 16:58
如果是公平竞争,谁输谁赢都没脾气,但是用这样的手段去挖别人墙角儿,我不觉得这种是多么好的事情。 我 ...

这不算挖客户,只能说明你们公司不行,要是行,报价比他低,搞死他

未来还有多久 发表于 2023-12-18 19:33

降价弄死他再说

一曲相思苦 发表于 2023-12-18 20:06

公司是你家开的?打工人打工魂,挣着卖白菜的钱,就不操卖白粉的心。

J_J_艾布拉姆斯 发表于 2023-12-18 20:11

烟凝 发表于 2023-12-18 15:33
下次想着 新员工在职的时候签署竞业协议,没有签署的话离职自己建立公司并挖走客户没有任何办法

竞业协议也得每月多发钱吧,不在工资之外多发钱谁跟你竞业协议

紫川小楼 发表于 2023-12-18 21:22

J_J_艾布拉姆斯 发表于 2023-12-18 20:11
竞业协议也得每月多发钱吧,不在工资之外多发钱谁跟你竞业协议

你是懂行的。一堆人只知道敬业协议,保密协议,不知道没有补偿金的竞业协议和废纸无异。

zouwenx2527 发表于 2023-12-19 03:27

mingyue521530 发表于 2023-12-18 15:33
有的客户关系到了,还能挽回,有得尤其是那种一般的就丢了,实属可惜。
其实丢了几个客户不差那点业绩, ...

有啥不甘心的?老板给工资的时候,没想到,售后也能不甘心么?无解。特别是技术类的,谁技术好,客户找谁。

刘相弘 发表于 2023-12-19 07:45

难道客户是你们公司自己养的吗,能被挖就不是

飘雨-蓬莱 发表于 2023-12-19 07:57

设计商业秘密的,在劳动合同中需要特别加上一条,离职后不得利用在本单位获取的信息损害单位利益,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同工作

JamesGang 发表于 2023-12-19 08:00

实在不行打价格战呗,不要利润,先保住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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