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人年轻的时候不抚养孩子老了就打官司要求孩子赡养
在微博热搜上的一个新闻一方是随母生活多年,因父亲长期缺失于成长过程,对父亲心存芥蒂的女儿。一方是年迈贫困、渴望和女儿重续亲情、获得赡养费的父亲。一场父与女的官司,在上海法院打响。年迈的父亲请求法院判令:女儿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4500元,每月至少到其住处探望一次。父亲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支持吗?近日,法院对这起父与女间的赡养官司,进行了审理。
在女儿小陶的成长过程中,父亲老陶一直是个时隐时现的角色。自父母离婚,小陶长期随母生活。在她的印象里,父亲仅支付过几个月的抚养费。童年中的大部分时光里,小陶与母亲相依为命,互相支撑。
小陶成年后,父亲老陶卖掉了自己名下的房产,租房生活。老陶每个月的退休金仅为4290元,但他所租住的房屋每月租金却为4300元。此外,由于年迈多病,老陶每月还需支付固定医疗费约500元,水电煤100元。另外,据老陶估算,他每月的生活费达4500元。
面对经济窘境,老陶想起了女儿。他认为,女儿每个月有6000余元的工资,完全有能力负担他的赡养费用。为了督促女儿及时履行赡养义务,老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女儿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用4500元,同时每月至少探望1次。
小陶表示,自己每月的收入仅有6000余元。多年来,她与母亲相依为命,且母亲和她均患有慢性疾病。小陶同时承担着赡养母亲和养活自己的双重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最多仅能负担每月500元的赡养费。由于双方差距过大,诉前调解并未成功。最终,法院综合本地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以及老陶的收入、需求、支出、小陶的收入、支出、承担能力来酌情确定小陶应当给付的赡养费金额,即每月向老陶支付赡养费800元。(极目新闻)
老不摇碧莲 不要脸 在新闻上见过好多次!男的女的都有,男的多点都是年轻时候出轨,然后老了被踹了来找人家前窝的孩子要求赡养,人家孩子从小都没得到父爱啥的咋好意思的!关键理直气壮的 应该先把18岁的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完毕后,闺女再支付赡养费,有点不公平了 这种就属于老不要脸的 老无所依的时候,为了生存道德底线是很低的 没用的法律规定的生了你不养你你也要赡养他 真不是个好东西,还要求每月付4500,怎么张得开口 自我了断吧,没有点愧疚。 这种有的是,特别是农村 卖房钱哪去了,不能换了地方租吗,这就是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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