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助手 发表于 2023-10-18 10:28

关于对开发区部分道路限制重型、中型载货汽车 通行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九条的规定,对以下路段进行限制通行:
一、厦门大街(长江路至湘潭路)全天限制中、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二、厦门大街(高雄路至规划路)22:00——次日6:00限制中、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本公告自2023年10月23日起施行,对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货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17日

davirain3 发表于 2023-10-18 10:31

都违章停在路边,把非机动车上下班职工逼得只能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交管部门不作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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