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恳请广大市民为我评评理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ytbbs.com/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我今年快六十的人了,真是想不到,因为出来摆个地摊,能够遭到一群年轻的土匪恶霸的围攻 和欺负。 我呢很早以前在大季家信用社门口东边大道上,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摆了个小百货摊 已经好久了,大季家夜市摆摊的摊主们 都可以证明。虽说是没花摊位钱。 但是,我老在这个地方也是对顾客负责 ,因为经常换地方顾客也找不到。 再说了我们做生意的也有我们的行规,各人是各人的地方,谁也不霸占谁的地方。 结果这个陈某和他老婆伙同好几个社会年轻男女团伙,一起围攻我,就想强行占领我的摊位,找派出所 人家有人,其实头一次发生争执经派出所调解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双方都签字了,结果第二天它们仍然开车占了我的摊位。后来发生更大争执,到最后他们动手了。再次被所里都带过去了。当着派出所人的面他们都骂我儿子**, 还当着所里的辅警面,威胁我儿子让我儿子的工作不保。说我儿子走着瞧,等出来还找人弄我儿子。谁给他们这么大的底气,明眼人都明白,没有人支持他们,借个胆他也不敢挑战法律的权威,挑战公安局的权柄,到最后连所里的人也和他们串通一气,好几个辅警,那不是商量,简直就是逼着我和我儿子给他们道歉。开始说经他们调解好了,以后他在不到我这里摆摊了。只要我马某承认错误。他们就答应达成调解协议。我深思我们也没有深仇,我对派出所里面的人说我认倒霉,结果我答应了他们的要求。说可以和解,也可以认错。但是有上次的毁约事件,让我难以相信他们的信用。我和他们所里解决问题的几个辅警确认一下他以后是否保证不占我的摊位了?他们说不让他以后再到我的地方了。让他们写保证书,所里面也给证明。到末了他们也着急了,因为已经关了儿子他们有24个小时了,他们问我和我儿子说,给我们最后一次机会同不同意达成和解协议,不同意就没有机会了。我说要达成协议我必须得知道他们以后必须保证不来占我经常摆摊的地方,我才能签调解协议,他们这个时候一脸的不耐烦,问我花钱了吗?公共地方谁占着是谁的。我说他们不是都没花钱吗?他怎么不去占他们的地方呢?我说照你这样说我不同意,有一个辅警还骂我**毛病,还威胁我儿子说如果不答应和解,就让我儿子在里边呆着。给你上了档案,让我儿子以后没法上班。我儿子被陈某打了以后,在派出所头晕,呕吐了好几次,也不安排送医院检查,看看有没有事。我儿子问那个辅警,是我报的警,我没有打他们,我只是阻挡他们打我妈,那个辅警说,你现在有嫌疑,不让你走。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拘留我儿子24小时,最少15个小时没问我儿子要不要吃饭。这不明摆着是欺负我一个老太太和儿子吗?现在我的心脏病也犯了,血压也高了。好几天都没睡好觉,饭也吃不进去。我现在看看现今社会有没有公理可言,有没有公平公正的执法部门领导们能够出来为我主持公道。谁能来帮帮我这个老太太伸张正义</p> <!----></div> 白天儿子,现在本尊来了么 大姨,现在社会有理也没用,小胳膊拧不过大腿 怎么和你儿子说的情况不一样呀不是你先放气,然后推人的,然后打起来了么怎么口供都不一样呀大妈 这个帖子为什么和你说的有太大出入呢真当论坛的人都瞎么?大姨呀纯路人,只是针对你和你儿子,上午和晚上发的帖子,事实陈述差距巨大不想被倚老卖老,混淆视听当枪使罢了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都该进橘子,没啥例外的,该 烟台无敌小霸王 发表于 2023-9-24 21:23
怎么和你儿子说的情况不一样呀不是你先放气,然后推人的,然后打起来了么怎么口供 ...
是吗?没看有别的帖子 花语蔷薇64 发表于 2023-9-24 21:40
是吗?没看有别的帖子
上午就发了,那个帖子相对客观一点,先放气,然后大姨这方先推,然后打起来没打过然后就进去了。现在这个帖子,成对方的全责了,自己一点问题没有你维权好歹编完整,说事实 烟台无敌小霸王 发表于 2023-9-24 21:42
上午就发了,那个帖子相对客观一点,先放气,然后大姨这方先推,然后打起来没打过然后就进去 ...
我又找了一遍,没找到 确实,上午那个帖子都发了,详细情况都说的差不多了。被论坛删了,然后就当不存在了哈哈哈哈哈 花语蔷薇64 发表于 2023-9-24 21:44
我又找了一遍,没找到
被论坛删了,然后评论里的某条疯狗,不分青红皂白就无脑高潮 被删了,对某些人来说说的话就和放过的屁一样死无对证了呗凌晨3点哭醒的某个生物
双方没一个好的,反正是公共地方,不需要交钱。老婆先占着,就想永远占着,另一方看着位置好,也想分一杯羹,于是双方就打起来了 小心吾儿半夜三点又哭醒了
虎山居士 发表于 2023-9-24 21:53
保留证据
破坏他人财物哪都不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