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贪腐,以古人为镜,以奉公廉洁为宝
拒绝贪腐,以古人为镜,以奉公廉洁为宝蓬莱区残联 辛本刚 《左传•襄公十五年》记载:“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尔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子罕“不贪为宝”的故事,体现着他清正廉洁、一尘不染又体恤入情的光辉形象,千载而下,凛然如生。二十大报告指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的工作就一刻都不能停歇。我们每一位党员,都应当在这场“永不停歇”的反腐败斗争中,充当一往无前的“战士”,将“不贪为宝”的品格贯穿融入于血脉,以一廉如水的涵养,构筑廉洁奉公的坚实大坝。杜绝自身贪腐的本质,在于对反腐制度的畏惧,在于对手中公权力的珍惜,在于对党和国家以及人民事业的高度责任感。法规制度是治理腐败的法宝。作为共产党员,接受党内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时时自觉自省,坚守底线红线原则,时刻保持对反腐制度的畏惧,是杜绝贪腐的基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反腐决心和力度空前加大,“老虎苍蝇一起打”。在这样的高压力度下,还是有一批有一批的党员干部腐化落马,以“老虎苍蝇”为鉴,时刻保持对党内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敬畏,“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腐败是不能心存侥幸的,今天有多风光,明天就会有多狼狈。“前腐后继”迟早要付出遗臭万年的代价。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是作为党员最基本的要求。权力姓公,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办事、为民谋利。绝对不能成为满足私欲,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要从根源上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始终保持对手中权力的珍惜,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牢记权力即责任,责任及担当。以大公无私的态度,运用手中的权力,为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的幸福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在机遇面前主动出击,不犹豫、不观望;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不推诿、不逃避;在风险面前积极应对,不畏缩、不躲闪,时刻以党和人民事业为重,积极应对大变局的考验和历史的检验。”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党员干部,要以充满朝气的精神,将所有的精气神放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勇于干事,勇于担责,勇于创新发展。就如同一个人要对自己的亲人、家庭、工作勇于担责一样,作为先进的共产党员干部,更是要对“共产主义”事业勇于承担重任。干自己喜爱的事业,干自己信仰的事业,甘之如饴,则不必在意自身的得失。只有对自己的事业投入万分的热情,才能心无旁骛地承担重任,为国家和人民,同时也是为家庭、为自己谋利益。
春秋时期的子罕尚能够以“不贪为宝”,今天先进的共产党员们,就更应以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继承发扬这种高尚而美好的品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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