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怎么办? 市场监管来支招
近日,福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接到王女士来电咨询,“我申请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申请,我应该怎么办?如果撤回申请的话能否退费?”原来,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开展以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动,部分非正常专利申请人已陆续收到了要求撤回专利申请的通知。今天,福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就为大家详细解释下,和发明人们息息相关的非正常专利申请。
1、怎么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
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撤回专利申请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2、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可否申诉?
申请人对于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初步认定不服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并提交充分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相关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相关法律手续办理请求被视为未提出。
经申请人陈述意见后,国知局仍然认为属于《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可以依法驳回相关专利申请,或者不予批准相关法律手续办理请求。
申请人对于国知局上述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审请求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如何申诉?
申请人可以准备详细的意见陈述和充分的书面证据,通过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递交至国知局。
4、主动撤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能退申请费吗?
目前只有多缴、错缴、重缴的费用才能退回,主动撤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不能退申请费。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