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需同转变方能打造“亲清关系”
7月19日,中纪委机关报刊文聚焦影子公司,深刻剖析利用“影子公司”谋利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敬畏党纪国法、强化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纵观近年来全国各起涉嫌职务违法的犯罪案件,以“影子公司”谋取私利的现象时有发生。但是党纪国法“火眼金睛”,等待他们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和人民的唾弃。所谓“影子公司”,主要是指隐藏在党员干部身边,通过非正常政商关系,利用党员干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的市场主体。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党性缺失,权力观异化,遇到想另辟蹊径的企业,便滋生出不正当的政商关系。其结果不仅阻碍和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严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常言道,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政府是政策制定者与规范者,企业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健康的市场秩序能否建立,与政企之间能否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密切相关,这就要求政商共同转变观念,营建“亲”“清”的政商关系,从而共同努力提升营商环境。于政,应树好廉、用好权,在保持清正廉洁的同时,支持企业发展。亲,即坦诚接触,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清,即清清白白、干干净净,不能有贪心私心,更不能搞权钱交易。于商,应转观念、移重心,改变固守盈利模式,从核心竞争力出发促发展。企业应聚焦自主创新,从“靠关系”到“靠本事”,从“找政府”到“拼市场”,打造属于自己的技术、产品核心竞争力。政企同转变,亲则相敬如宾、清则公私分明,方能真正斩断官员和商人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链条,为政商关系的新模式奠定基础。当然,“亲清”政商关系需政企自身的转变外,还要以制度为导向。首先要持续推进体制改革,进一步下放和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政府的行为不逾矩,企业的创造力就能充分释放,人为导致的暗箱操作等不公现象日渐消弭,市场主体的活力就会被激活。同时需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健全领导干部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登记报告制度,让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利益从不是政商关系应有的价值导向,健康的市场环境和、纯洁的政企交往才是促进发展的根本动力。政作为,商有益;政清廉,商有道。以“亲”激发企业发展的生机,以“清”保持干部的公正廉洁,才能实现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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