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法治县(市、区)、 法治示范镇(街)、民主法治示范 村(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烟台市坚持法治宣传、法治实践、法治创建相结合,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县(市、区)、法治示范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级联创”活动,在全市形成法治创建的浓厚氛围。一是全面部署推进。将法治创建列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专题研究“三级联创”活动具体实施办法,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法治县(市、区)、法治示范镇(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标准、落实创建责任,实行同创同建同抓,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严格评选程序。法治县(市、区)、法治示范镇(街)创建活动按照开展创建、推荐申报、考核验收、评选命名、动态管理的程序进行。根据推荐申报情况确定入围的县(市、区)、和镇(街),通过审核材料、实地考察等方式,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申报的法治县(市、区)、法治示范镇(街)进行考察审核,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后进行命名。
三是加强社会宣传。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两微一端”等载体,广泛宣传法治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推介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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