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名芝罘业主喜领240余万交房违约金
9月21日上午,芝罘区法院执行局内人头攒动,164名当事人有序地排着队伍在等待,今天,他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而来——领钱!“本来对这笔钱不抱很大希望了,没想到突然收到法官和律师发来的消息,是案款执行回来了,真的是喜从天降!”申请执行人徐女士开心地说道。2014年,徐女士在幸福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产,本来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在2016年交付房屋,然而由于房屋未验收成功,开发商迟迟未能正式交房。“本来我们是为了让孩子上学才买的这套房,后来直到孩子上学都没能交房,没办法只能让孩子先去别的学校上了。”徐女士告诉记者,购买这个房子的业主大多是为了结婚或者让孩子上学的,开发商迟迟不能交房让大家苦恼不已。
和徐女士有着相似情况的还有100多名业主,2017年,业主们纷纷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后来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开发商应尽快一次性付清这些业主交房违约金,共计240多万元。然而,调解生效后,开发商并没有自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于是业主们又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并传唤其到法院来,但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某却迟迟不肯现身,一直声称公司没有钱。为了尽快为当事人追回案款,负责此案的执行三庭庭长顾鸿带着干警来到了公司,要求查验账务,但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并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于是,执行干警便加大执行力度,将史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并对公司有关房产进行查封,提出罚款警告,用足用实各类执行措施对其施加压力。
在各种手段的施压之下,史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继续逃避下去并不是个办法,于是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会尽快将案款交上。不久前,该公司便将全部涉案案款交至法院,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最后的决战时期,芝罘区法院多措并举压缩“老赖”生存空间,集中优势力量攻坚执行,运用信用惩戒机制,通过司法拘留、联合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大力推进案件的执行,打通公平正义实现的最后一公里,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注:文中“老赖”均指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于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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