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制定法德共促会奖惩机制
“法德共进”工作是我市2013年创新建立的普法新模式,经过近4年的努力,法德讲堂、法德共促会、法德教育阵地的“一堂一会一阵地”建设成效显著,已成为我市的普法品牌。近日,芝罘区普法办下发了关于印发《芝罘区法德共促会成员工作考核积分表》的通知,通过奖惩机制更好地发挥法德共促会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法治芝罘”创建良好环境。
法德共促会是普法的基层组织,主要职能是法治宣传教育,一般由5———7人组成,组成人员包括“五老代表”(老干部、老专家、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代表)及2名特殊代表(1名法律人士和1名妇女),简称“5+2”模式。目前,芝罘区已建立法德共促会142个,评判调处矛盾纠纷2千余起,成功率达到98%以上,营造了崇法尚德的浓厚氛围。近年来,法德共促会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讲、矛盾纠纷评判、道德行为督查、文明生活引导等工作,定期对社区、居民区进行巡视和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居民不合法、不文明行为,并通过召开评议会议、家庭走访等方式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通报居委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居民之间、邻里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评判,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居,大事不出街道。探索建立家庭守法诚信档案,详细记录每个家庭成员的守法诚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并将档案作为对居民评议的重要依据。此外,建立健全法德共促会工作档案,详细记录法德共促会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效,包括6类档案:“法德共进”工作文件资料; 法律知识宣讲记录;矛盾纠纷评判记录;道德行为督查记录;文明生活引导记录;法德共促会会议记录,并且还建立了法德共促会备案情况和监督管理记录两类档案。
督查考核是检验工作好坏的一种方式,奖惩是促进工作的一种手段,建立长效的考核奖惩机制有助于推进法德共促会成员更好地开展工作。根据法德共促会奖惩机制,法德共促会每名成员要经常性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利用法德讲堂等阵地,组织群众参加形式多样的法德教育宣讲活动; 对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合法、不文明行为定期进行巡视和排查,及时进行督查、劝导和纠正; 对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主动介入,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互尊互爱、和谐共处;结合社区活动,对居民进行文明言行引导,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依照量化积分细则,对每名共促会成员开展法律知识宣讲、矛盾纠纷调解、道德行为督查和文明新风引导情况等进行考核并记录备案,年终,将积分情况进行公示,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参与活动不积极、工作效果不明显、年度积分达不到标准的成员则要劝其退出共促会,以优化芝罘区法德共促会队伍。积分表落实情况列入今年“法德共进”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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