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都在交的住房公积金,你真的会用吗?
家里装修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不可以。如果是住房主体结构需要大修,或者是职工有专项维修的票据,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里的存储余额。
支付普通住房物业费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按照2015年7月1日执行的新政策,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费收款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提取时限,可每年提取1次。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物业费,最高不超过每年2600元。
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公积金时,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资料需要《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载明日期3年内办理。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维修资金。
职工按照什么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职工月缴存额和单位月缴存额均为缴存基数乘以各自的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应当相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各为6%-12%。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四)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五)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六)离休、退休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十一)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
(十四)异地求学的;
(十五)失业2年以上的。
职工一次性付款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次性付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本市购房的,可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全款《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方提取时,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需要强调的是,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载明日期3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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