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救援 发表于 2016-1-9 18:24

蓝天救援队 山东总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救援队的由来:
    随着群众性户外活动的蓬勃发展和事故灾难多发,在生活中出现各种不可预见意外事件的数量将越来越多。为使意外事件发生之后能够得到迅速有效的救助,减少乃至避免遇险人员的生命财产损失,特成立山东蓝天志愿救援队。
第二条    救援队的宗旨:7 P( k+ y4 N$ Z2 a- |- p
   救援队以倡导安全、互助、环保的户外运动,预防在生活中安全事件的发生,开展意外事件搜救活动为宗旨,主要为山东省内的群众提供公益救援服务,并随时做好参与国家自然灾害、城市救援等其他社会公益救援服务。
第三条   救援队的性质:
   救援队为公益性非专业救助团队,由热爱公益事业的各行业人员等自发组建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在出现本章程规定的救援任务时,能够自主性地运用自身的技术、装备,适时派出相应救援人员,实施力所能及的救援行动的民间救助组织。
第四条   救援队隶属于中国蓝天救援队。/ q9 j, {~3 _6 p
   救援队与社会各界组织开展互惠互利合作,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团体、组织的加入、支持和资助。积极与有关救援机构合作,提供更加快速有效的救援服务。( hj0 b9 a# g4 l; h
第二章    人员组成和组织架构9 h+ O. b2 e5 p( p, d# o- s
第五条    人员组成
    由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自愿报名并申请加入救援队培训后成为救援队队员。作为队员,应认同救援队理念和宗旨,团队意识强、责任心强,遵守救援队章程和管理制度,遵守救援队纪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同时愿意和能够支配自己的休息时间参与救援队活动。参队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意识到志愿参与的救援行动本身所潜在的风险:包括人身伤亡、经济损失、工作受误,并且可能得不到合理的赔偿。救援队会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为队员申请意外伤害人身保险。队员经过培训后,至少具备一项专业技能,如:野外生存经验、熟悉当地路线和地势、登山和潜水运动经验、医疗救护、通讯技术、以及其他必要的技能。" p& A* M3 f3 A; }% b
第六条    组织机构. E, zM6 V& b0 a
    救援队的组织机构分为:救援队管理委员会、执行队长、工作组。+ ?( W' j' r) ~
第七条    救援队管理委员会
    为救援队最高决策机构,应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决定救援队的建设、管理、发展等重大事项。
第八条    执行队长
    救援队设执行队长一名。队长从救援队管理委员会成员当中,经队员民主投票选举产生。负责管理日常事务,代表救援队出席各项活动;救援召集、任务制定、现场指挥;
第九条    工作组7 U0 \- J( }4 m+ d9 L# Q" z9 p/ J" z
    救援队设立秘书组、搜救组、技术与医疗指导组、通讯装备组、后勤保障组。% ~7 [, W6 q5 Bi5 Y+ u$ H- k
    1、秘书组——负责队伍日常秘书工作。
    2、搜救组——负责救援行动中的搜救、医护、及伤员搬运工作。& J; B0 O3 W+ ^" g5 g5 F1 `5 a
    3、技术与医疗指导组——负责救援队各项活动中的技术指导及培训计划的制订。5 j; Y& F# Q( v
    4、通讯装备组——保障救援行动中通讯的畅通、及新装备资料的搜集、整理、使用研究。
    5、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活动中的装备运送、车辆协调、救援装备的保管和运送。7 U# P1 Q, `" A( {5 @0 ~" H
第三章救援队制度
第十条    值班制度
1、设立救援电话告知蓝天救援队总队。8 q; b. W$ ~: V! d
2、值班人员电话应随时有人接听。
3、值班人员的安排由执行队长决定,每月排定一次。
第十一条纪律制度# r: B- p: U- f# y
    由于救援队为自发性志愿者组织,不具备对个人行为的约束力,但为了保证救援队的正常运转和秩序,特制定以下纪律制度:
1、内部团结、相互尊重;/ M. f8 V7 B, P3 B8 J
2、平等相待、互帮互助;
3、遵守规章、服从监管;. W1 }) i# G4 \/ k
4、爱护公物、热情服务。
第十二条   退队制度. W5 Z, L' M+ X
   适用于因为救援队自身原因希望其退出的队员。退队实施的主要理由为:对救援队理念和宗旨已经不认同,且行为有明显违背的;不服从救援队管理,不遵守救援队章程,并在警告后无效的;多次违反救援队纪律并在警告后无效的;多次漫骂、指责队友等破坏性行为的;长期不参与救援队活动的;以及其他由管理委员会认可的退队理由。对于主动和被动原因退出的队员,应归还使用或保管的救援队相关物品。
第四章救援活动8 b: w2 a& y2 I- x/ b9 ]
第十三条   救援原则- V: H- z0 Zx4 I% \) ^
救援服务的原则是:自发、自愿,积极救助,量力而为,救人不舍己。0 L" E! S! W# Z4 D
第十四条   救援行为的界定
救援队及其救援行为纯属自发、自愿,并非法律义务。. I7 a" @$ `" G# A1 P
救援队有权拒绝错误、非专业、超出救助能力的救助信息或指令。' ^1 [' s" Z" n) {
救援队可选择性地参与、协助社会或国家救助职能机构完成相关的救援活动。) G! l% A: N) J
在救援过程中,因超出能力范畴、风险因素过大等原因,救援队有权随时取消救援行动,转而采取协助行为。
第五章    救援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第十五条   山东蓝天志愿救援队经费为救援队向社会各界人士、基金会、组织募集的救援队活动经费和救援经费,由救援队管理委员会集体管理和使用,不受任何个人、部门和组织的管理、干预或支配。^/ C! V) `" E, {/ J" Z3 F
第十六条   救援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 r[, @+ H2 t( i
   救援行动时因集体行为或公共用途而产生的合理费用;购买救援装备、器材;日常活动费用;必要的其他开支等。账目管理,支付与结算,由管理委员会成员集体负责,不得由其他队员担任。救援经费的募集和使用应该对外公开,完全透明,在救援队账目公开版面公示详细收支清单。
第十七条    本章程作为基础文件,救援队其他制度、规定的制定,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l" G9 r0 o- M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管理委员会所有,其修改权归山东蓝天志愿救援队委员会






山东队    骈邑风

starlee 发表于 2016-1-1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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