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财政局帮助10户企业获批财政扶持
近日,芝罘区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植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全区2014年度“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帮助企业减轻税负压力。经过多方努力,成功帮助该区10家企业获批享受营改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可获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1128万元。
为平稳有序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根据国家“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税制改革原则,区财政局落实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通过明确扶持资金负担机制、多渠道告知纳税人相关政策及积极受理、审核、上报纳税人相关资料等措施,对月均税负增加额1万元以上的试点企业给予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今年9月,在国税、地税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严格审核把关,有效确保了提报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提报申请资金1128万元,获批1128万元,通过率达到100%。
目前,芝罘区财政局正在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工作部署,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详细核查无误后,将扶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切实减轻企业因税负增加造成的压力,帮助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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