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玮 发表于 2015-7-25 16:08

烟台医药卫生和医事法律研究所成立,助力医疗体制改革

2015.7.25日上午10:00,烟台医药卫生和医事法律研究所成立,研究所 隶属烟台大学司法与行政执法研究中心,由烟台大学与滨州医学院共同联合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烟台护士学校、莱阳卫校等卫生院校组建。研究所由上述单位专家,并邀请烟台市两级法院、烟台市卫计委、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烟台市司法局以及全国各大医院的有关专家、各大医药企业的相关专家共同进行医疗体制改革、为省医药管理、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医事法律等方面的研究,为各级政府和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各界提供智库资源。



建立一个中立机构,助力医疗体制改革,承担社会责任

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刻的历史背景下,无论是在卫生立法领域,还是在医院改制、医药分离、医师流动、多点执业、外资医院的准入等涉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领域,无是在实在卫生行政执法所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理念、自由裁量权、司法和执法的衔接等依法行政领域,还是在又于体制问题、社会风气等原因所造成的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日益复杂的医疗纠纷所引发的如何保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以及如何保护医护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等医患关系领域,都有着机和行政体制、医药体制、立法、司法、执法、廉政建设等符合因素所造成的各类问题,研究所都会组织各个领域的专家,针对相应的问题组织复合型的团队研究探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意见,为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烟台医药卫生和医事法律研究所的目标和任务

一、接受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委托,进行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和咨询
二、接受各级政府委托,对于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论证;
三、接受相关部门的委托,进行有关课题的研究和探讨;
四、接受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委托,对于所涉及的疑难问题和案例进行研讨和论证,提出咨询意见;
五、对于相关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所涉及到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和论证,提出咨询意见;
六、根据烟台大学。滨州医学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莱阳卫校、烟台呼啸教学的需要,由研究所的研究员担任教授、讲师或硕士生导师,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
七、联系和协调参与研究所的各实务单位为烟台大学、滨州医学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莱阳卫校、烟台护校的学生提供实习和培训基地;
八、每年举行论坛,对于各级政府和相关医院所涉及的普遍的问题,邀请有关专家举行研讨会,形成书面意见供有关部门参考;
九、编辑发型研究所刊物和网站,总结科研成果,供各级政府和实务单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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