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小伊 发表于 2015-5-26 16:02

“住博会”执行房产交易和置业担保优惠政策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交易)中心,局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2015中国(烟台)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住博会)将于6月19日至22日,在烟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为进一步活跃我市房地产市场,改善市民住房条件,推动住宅产业健康发展,现决定对住博会期间,购房人与参展企业或其他房屋所有权人签订购房合同的,在办理房产交易、置业担保业务时,执行以下优惠政策:
  一、房产交易:
  1、免收住房登记费,80元/套;
  2、免收商品住房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3、免收存量房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米。
  二、住房置业担保:
  1、免收住房置业担保手续费。
  2、免收住房置业担保服务费。
  附件:认定办法
  2015年5月25日
  认定办法
  一、房产交易
  凡个人在住博会期间购买参展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住房或自然人之间成交存量住房的,需先到展会现场市(区)房产交易中心服务区进行登记,填写“住博会成交住房信息登记表”。购买开发企业商品住房的,展会结束后一周之内需办理网上签约备案;自然人之间成交存量房的,展会结束后一周之内需至我市房产登记部门提交过户申请。满足上述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购房贷款担保
  按揭贷款购买参展开发企业商品房的购房人,需持房屋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证明及复印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抵押贷款购买存量房的购房人,需持房屋买卖合同、所购《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于6月20日至23日到住博会现场或住房置业担保中心出示认证证明,申请人持认证证明在认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办理贷款购房担保手续者,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浪花,小语 发表于 2015-5-2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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