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怎么样才是最划算的
贷款买房是目前很多购房人群的选择,但是怎样的贷款才是最划算的呢?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吧一次付清还是贷款划算如果你有足够的财力,可以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但是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仍然是合算的。因为,只要能取得高于贷款利率的投资收益,借款人可以把自己自有资金用作其他投资项目。
有些投资者可能是因为不愿承担利息支出,不想负债,而将自己所有的积蓄一并取出,一次性付清了房款。可是待房屋交付使用时,如果想申请贷款装修新家,这时再进行融资,可以申请个人信用贷款或住房抵押贷款,但却要承担期限贷款利率,其10年期的贷款利率为621%。同样是拿出所新购的住房抵押,由于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品种存在差异,利率是不同的。若借款人在购房时就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其10年期的贷款利率为558%,同样的融资,利率比期限利率低063%,以10万元贷款为例,10年里将少支出利息3786元。由此可以看出,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远远低于普通贷款。
买房是一个较复杂的商业行为,而通过申请贷款,银行已帮借款人对房地产项目做了初步的调查和审查,而且完善的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无形之中为借款买房人把了一道房地产买卖和房地产抵押的政策关、法律关。因为对于银行来讲,为某个项目提供按揭贷款支持,定会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项目进行深入调查,而且银行提供按揭的前提是有效的买房合同,银行发放贷款的前提是有效的抵押。
贷款购房六条准则 如果您已打算贷款购房,那么专家建议您掌握以下六条准则: 1、对家庭现有经济实力作综合评估,以此确定购房的首期付款金额和比例。经济实力的内容包括存款和可变现资产两大部分。后者又涵盖了有价证券、现有住房置换等。
2、对家庭未来的收入及支出作合理的预期。这包括收入预期和未来大额支出的预期。前者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年龄、专业、学历、工作单位性质、行业前景乃至宏观发展趋势等。一般来说,年轻、高学历、专业前景好、单位效益好的家庭成员收入预期较高。个体经营者和规模较小的私营业主应该对经营风险有充分预期,谨慎制定贷款及还款计划。后者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结婚、生育、健康、求学、出国以及购买其他大额消费品等。如果您的家庭预期有较大的支出,这将会削弱您的还款能力。
3、学会计算自己的还款能力。还款能力是决定可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还款能力的计算方法是用家庭平均月收入减去家庭平均月支出后的余额。在计算时要考虑到收入和支出的可能变化。
4、学会计算自己的可贷额度。借款人的可贷款额度可用这样的公式计算:可贷款额度等于借款人的月还款能力除以相应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的月还款额×10000元。
5、组合贷款的最优组合原则。公积金贷款尽可能多,商业贷款尽可能少。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远比商业性贷款要优惠。
6、首期付款的宽松原则。首期付款不能把手头的现金用完,而应该留有一笔相当的资金用于住房装修和更新家具、家电等室内用品。
时间15到20年最恰当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是,借款期限越长每月还款就越少,但总还款额必然上升。10万元贷款借10年,每月约需还1090元,还款总额约13万元;贷款借20年,每月约需还690元,还款总额约166万元。专家认为借款年限一般15到20年就足够了,对普通百姓而言,退休以后再承担较高还款压力,风险较大。此外,各商业银行在住房贷款业务的营销中,会有一些利民措施。如“非指定楼盘按揭贷款业务”,购房人若自己落实按揭银行,而不需要房产商提供任何担保,一般来说,可以享受房产商提供的一次性付款房价优惠措施。
延长还款期限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每月还款额,但是否期限越长越好呢?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以借款10000元为例,如果2年还清,每月还款438元,利息负担504元;如果4年还清,每月只需还款229元,每月还款减少209元,负担减轻50%左右。但是利息负担也从504元增加到了1004元,同样增加了50%左右。而如果比较第29年和第30年,29年的贷款为每月还款5473元,30年的贷款为每月还款5393元,同样是延长一年,每月负担只减少不到1元,1%左右。可见期限过长不能使每月还款额大幅度减少,而白白增添了利息负担。30年的利息负担是94148元,29年的利息负担是904604元,利息负担增加将近400元,4%左右。所以合理的还款期限应该是15到20年。
首付越少越合适每个人的财富积累不一样,对未来经济收入预期不一样,因而每个人会选择自认为合理的首期付款额。而依据中央银行的规定,购房贷款不超过房价的80%,就是说购房者必须准备20%以上的首期付款。
专家建议购房者最好能申请到70%至80%的抵押贷款,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贷款愈多愈好,首期愈少愈好,当然这一切都应控制在购房者的负债能力之内。首期付款额低,就意味著合同期内每一期的付款额高,特别是利息负担会多一些,但购房者将有多余的资金用于改善其生活品质和其他投资。因为其他投资的收益有不少项目都高于贷款利率,所以选择较低的首期付款额为好。
另外,现在有些银行推出了新的贷款方式,转按、加按、换按,这些都是很方便购房者的选择。其中,变更住房借款人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或追加贷款额度的简称“加按”,变更抵押物的简称“换按”。如果你在贷款购房以后,想把这套房子卖掉,就可以转按。这样,如果你首付越少,你转按之后,转移的利息负担就越多。假如我们购买一套每平方米3000元的房子,面积100平方米,按揭年数15年(180期),按揭7成和8成,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如果你购买这样一套房子,在5年后你想卖掉,就可以进行“转按”,你如果按揭是8成,首付比7成按揭少30000元,15年利息仅仅多付12816元。而且,你转换按揭之后,所有的利息负担就安全“转移”到了其他购买者身上。最重要的是,首付少30000元房款,15年的利息仅仅多出12816元,投资在开放式基金上的年收益按保守的5%计算,是30000×5%×15=22500元,这还没有算每一年的基金收益的累计投入,所以,收益要高得多。
另一方面,因为目前的购房贷款利率不断在降低,那么在如此优惠的贷款利率条件下,能够申请多少贷款就尽全力地申请,只要你不是盲目地追求愈大愈好的房子,利息的支出并不算太大。如果实在到最后负担不起,还可以进行“加按”,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此外,如果你手上的钱不少,收入也可观,除了购房外,你还有其他比较在行的投资,不妨选择尽量低的首付款,反正其他方面的收入会大大降低利息的负担。不管怎样,在你的负债能力范围内,选择最高的抵押率,最小的首付款,让钱能更好地生钱,是最佳之举。
提前还贷值不值许多贷款者当初贷款时,由于对今后自己能挣多少钱心里没底,故常常抱有“多贷一点、贷期长一点”的保守思想。几年下来,随著收入的增加,还贷能力有了较大的增加,但贷款毕竟要支付利息,有人谓之“半辈子要为银行打工了”。如果贷款者收入较预期有明显增多,具有提前还贷的能力,是否要提前还贷,提前还贷值不值?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如果你手中的富余资金回报率高于购房贷款利率时,就不应考虑提前还贷。反之,如果有多余的钱但是没有别的用途,提前还贷还是合适的,同时,你还可以到保险公司要求退还前期内的保费。
还款方法因人而异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一般说来有5种:①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期限在一年之内的贷款。②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方法的第一个月还款额最高,以后逐月减少。③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限把贷款本息平均分为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同。④等比递增还款法。是把还款期限划分为若干时间段,在每个时间段内月还款额相同,但下一个时间段比上一个时间段的还款额按一个固定比例递增。⑤等额递增还款法。与第4种方法基本相同,只是把固定比例改为固定数额。一般来说,第②种、第③种方法适宜于收入稳定的成熟家庭,第④、⑤种方法适宜于收入处于上升阶段的成长型家庭。总之,应主要根据自己财务收支与时间推移的关系来确定选择还款方法。
学习了 霸气公子 发表于 2015-4-14 14:02
辛苦了啊~
没事,有时间的话可以过来看看我们家安花园的房子,现在推行特价房,24万一套送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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