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烟台买房知识大汇总之--公积金贷款(含新政、办理流程、如何提取、商转公等)
本帖最后由 房网莹莹 于 2016-3-7 09:07 编辑看到论坛里面大家咨询公积金贷款的同志们不在少数,所以今天小吖把大家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做了一个大总结,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内容(字数)比较多,来源于公积金中心,但是标红的是重点总结,如果不耐烦看长篇大论,可以看我标红的部分~如果有理解错误的地方欢迎网友指出,我会及时改正并置顶正确观点的,也欢迎大家收藏!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ytgjj.com/
关于商贷、公积金贷款政策等问题,最新政策如下: 2016年3月1日起商贷利率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 自2016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贷款利息不变。
2015年10月24日起商贷利率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 自2015年10月24日起,分别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10月8日起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联合下发《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通知》明确自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新政利好一:月还款与收入比上限60% 新政利好二:偿还期限可延至退休后5年 新政利好三:可向购房所在地申请贷款 新政利好四:不需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详情请戳:http://www.ytbbs.com/thread-6936136-1-1.html
烟台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再度放款,10月1日起实行。 烟台10月起执行公积金提取新政 ● 烟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 ● 购房后,在取得规定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物业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公积金购二套房首付最低两成 须结清首套房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8月31日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新规自9月1日起执行。
央行宣布8月26日起再次降息0.25个百分点 年内第四次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同时,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自2015年9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
2015年8月6日山东取消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 连缴六个月可申请贷款。 1万元余额最高可贷到50万元 职工账户有1万元公积金余额,只能贷到15万元,取消与余额挂钩的限制后,职工最高可贷到50万元。 公积金连缴6个月可申请贷款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父母子女可“亲情提取”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异地公积金贷款全面取消户籍限制 如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城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以向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配合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可为本地缴存职工发放异地购房贷款。 2015年6月28日央行宣布降息0.2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8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2015年5月11日又降息啦~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2015年4月28日公积金提额、降低首付款比例啦~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 二、降低首付款比例。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144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以上调整意见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2015年3月1日起又降准啦~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2015年1月28日公布: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通知》提出,将简化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且没有自有房屋并需要租住商品住房,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根据通知,新的政策主要有三点: 第一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另外,便捷之处在于,不再需要租金发票和税票。 2014年11月22日起,央行降息,降息后利率表如下,央行规定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从4%下调为3.75%,5年以上从4.5%调整为4.25%
一:公积金连缴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申请人缴存条件由原规定的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年、累计间断不超过3个月,调整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二:异地缴存公积金也可在本地贷款 具有烟台市户籍但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对于“首套房”的认定,烟台 多数银行实行“认贷不认房”,首套房还清贷款再买房贷款仍可算作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在首套房认定方面,也没有做出政策调整,对于市民购买二套房,依然执行2010年三部门共同发布的文件要求,执行二套房贷首付60%,利率上浮10%的政策。 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30万 新政调整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与新建商品房相同的标准,即最高贷款额度和期限分别提高到30万、30年,而以前分别为20万、20年。 四:二手房贷款不必再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必再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全部还清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提供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证明和最后一次还款金额对账单这两种材料。
五:职工未婚子女也可提取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和提取人范围扩大,由原来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增加了未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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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的对象
(一)贷款对象
凡在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解读:也就是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缴存状态!
>>>公积金贷款条件
(二)贷款条件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有效身份和居住证明;
4.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不低于政策规定比例;
5.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
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
7.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8.没有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重点: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主要贷款类型
(一)购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解读:商铺以及不限购不限贷的房子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所购住房必需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成套住房。二手房的贷款年限不能超过土地使用年限,没有房龄的要求。
解读:二手房的贷款年限不能超过土地使用年限,没有房龄的要求。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换为管理中心审核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必需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解读:商转公必须先办理两证
>>>新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2.提交申请
(1)《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4.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5.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6.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7.按月还款
自贷款发放的次月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全部贷款结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8.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感谢31楼网友白色谎言的回复,这里说一下购买二手房是先贷款还是先过户。首先用别人的房本贷不了款,得先过户了才能贷款。但有的银行合作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在有担保公司担保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到审批后的过户前、抵押前环节。所以小吖这里写的是先贷款后过户,大家不要太纠结于先后,两者办理其实是可以一起进行的。
1.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受托银行对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卖方夫妻双方进行面谈做好谈话笔录之后,对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2.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5)《烟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
(6)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5.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6.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由受托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7.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受托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方的存款账户内。
注:为缩短贷款发放时限,借款人也可以选择委托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在交易过户后,凭两证及阶段性担保函先行向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再由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等后期手续。
>>>委托中介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
借款人直接向中介公司咨询,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提交申请
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单身出具单身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估价报告书》、卖方开户存折到贷款银行进行预审登记,并提交贷款申请资料(同自办办理资料)。
3.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中介公司为房屋买卖双方代办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并提供阶段性担保承诺函;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4.贷款发放
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后,公积金中心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收件单即可发放贷款资金,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存款账户内。
5.办理抵押
中介公司为借款人继续办理房屋两证及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收妥归档。
6.按月还款
贷款发放次月,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7.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商业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必须确定和了解的重要事项:
(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原商业住房贷款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这点根据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判定;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核实是否符合条件;
(4)申请人在确定并完成上述事项后,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解读:必须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
2.重要提示 (1)在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不得变更借款人; (2)原所购房的房地产开发手续齐全且符合销售规定; (3)住房组合贷款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办理职工住房组合贷款; (4)申请人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5)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3、贷款额度及期限 转公积金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30万元;购买二手房最高30万元;
(2)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余额。
转公积金贷款期限:
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长30年,购买二手房最长20年,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申请材料
(1)《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三份;
(2) 由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含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债务人)各一份;
(3)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债务人、抵押人的身份和户口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4)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5) 购房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或经原贷款银行或开发商盖章的三份复印件;
(6)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7)商业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8)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未抵押或已解除抵押)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5.商业转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1)联系商贷的银行客户经理,他一般会告诉你联系排队,然后等通知。
排队后一定记住隔三差五电话催一下,不然不知道排到什么时候去了;并且你不催的话,即便已经排到你了,他也可能忘了通知你,所以咱自己的钱自己上点心吧。
(2)提交相关材料。
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户口本、商贷合同、房产评估证明、还款银行卡。客户经理检查后就会填一堆表,各种签字盖章,这个不详述。
(3)银行初审。
个人征信存在问题的话,会要求你写个承诺书,就是保证按时还款之类的,客户经理会教你怎么写。这里有个问题就是,这一步如果通过后,一般就没什么问题了。因为如果几率不大的话,商贷银行就不会通过,也不会办理这个案子,因为他们也要投入人力去做这件事情的。
(4)抵押。
这个一般是公积金中心指定的担保机构去办,然后他们会出具一个担保证明,然后这个拿到后交给银行客户经理。
(5)银行复审。
流程而已,放宽心。但是需要隔三差五电话催促一下。每个月的利息还是很高滴。
(6)公积金中心终审。
通过后一般会在2个工作日内放款。
至此,整个流程商转公流程走完,利率降低成功!!!
如果需要办理公积金划扣的同志们,则需要执行如下步骤:
(7)按照公积金中心的通知短信,第一次还公积金贷款需要将现金存入约定的还款银行卡。
(8)第一次扣款成功后,去你的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划扣手续。(办理商转公期间带的资料,能带的都带上,免得来回跑。)
这里有两个资料需要注意,去公积金中心网站上下载《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相关信息后,需要单位盖留在银行的公章。
(9)银行在每个月会先从你的公积金账户扣款,不足的部分需要自己存到约定的还款银行卡里面。
购买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
>>>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的
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其中已婚职工购房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未婚子女购房可同时提取本人及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
提取上述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相应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职工子女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一)购买商品房的
1.提取资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在本市购房的,可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全款《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办理提取。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二)购买二手住房的
1.提取资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三)购买房改住房的
1.提取资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烟台市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或山东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四)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1.提取资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补缴差价款发票(或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和补缴差价款发票(或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补缴差价款发票或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五)购买单位自建住房的
1.提取资料:单位提供政府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购房人花名册进行备案;职工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全款收据。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全款收据载明日期1年内办理。
>>>偿还购买自住房贷款本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如果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和其他共有权人可以申请提取。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提取其他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共有权证明,共有权人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为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中载明。
(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提取资料: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
2.提取时限: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后办理,在偿还贷款期内可每年提取一次,全部还清贷款的可在还清贷款1年内提取一次。
3.提取额度:首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二手住房不超过购房发票额扣减贷款额),再次提取的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还款本息总金额。
(二)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住房组合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提取资料:首次提取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一年后办理的,需另外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再次提取的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上次提取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提取人留存联,本次提取时间段内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
上述《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留存联无法出具的,需重新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和借款合同。
2.提取时限: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后办理,在偿还贷款期内可每年提取一次,全部还清贷款的在还清贷款1年内提取一次。
3.提取额度:首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二手住房不超过购房发票额扣减贷款额),再次提取的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还款本息总金额。
>>>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
1.职工或配偶名下的写字楼、商住楼、铺面等商业性用房,不享受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2.委托配偶或父母及子女代办提取的,除以上规定的证件外,还要同时提供能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提取配偶账户住房公积金的,除以上规定的证件外,还要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且非夫妻二人共有财产的,配偶不得以购该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婚前房产在婚后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方可提取。
4.职工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除按照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冲还外,在贷款结清前不能办理其他任何事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5.因职工调离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不按相关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督促办理;单位在20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可凭职工申请直接予以办理。
6.以伪造、变造提取资料等手段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提资金,并处所提资金10%以下的罚款。同时,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有权停止该职工在5年时间内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理,并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烟台市各区公积金中心电话、地址及办公时间
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和地址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楼征管窗口
征收管理科:6669262 市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南大街111号
芝罘区管理部:2118909 办公地点:胜利路219号黄金大酒店2楼
开发区管理部:6377113 办公地点:泰山路44号
莱山管理部:6715758 办公地点:迎春大街170号,金贸大厦16楼
福山管理部:2945699 办公地点:县府街196
牟平管理部:8947088/8947089 办公地点:政府大街166号4楼
长岛管理部:3212102 办公地点:乐园大街80号附近
莱阳分中心:7232601 办公地点:烟台莱阳市旌旗西路400号
海阳分中心:3107705 办公地点:烟台海阳市海阳路14号
栖霞分中心:3375568 办公地点:山城路63号
龙口分中心:8951883 办公地点:烟台龙口市港城大道593号
蓬莱分中心:3355355 办公地点:登州路114号附近
莱州分中心:2170907 办公地点:莱州北路388号莱辉大厦4层
招远分中心:8225050 办公地点:招远市温泉路287号
高新区中心:6922064 办公地点:烟台市高新区纬三路29号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不错,很专业了!!! 留个记号~~ 很详细感谢 堂堂v正正 发表于 2015-3-7 10:54
很详细感谢
能帮到大家就好~ 很有用,多谢楼主分享。 咆哮犀牛 发表于 2015-3-9 21:12
很有用,多谢楼主分享。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呢? 感谢楼主,辛苦了! 海精灵 发表于 2015-3-16 13:12
感谢楼主,辛苦了!
莱山管理部搬到金茂大厦了 16楼 Ivan向太阳斯基 发表于 2015-3-16 18:02
莱山管理部搬到金茂大厦了 16楼
好的,我改过来,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