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放宽】
【好消息!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放宽】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今天通知:①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另据人民日报消息,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要准备啥材料?】①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②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③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扩散周知!
把房子卖了租房去。 利好消息啊,早就该这样了,公积金的运用更合理化了
这个消息我看是北京那边的吧?对咱们烟台也试用吗? 能提多少是个关键,1块2快的,就不要这么高调的说了,要是都能提,这才是百姓想要听到的,何况这本来就是我的钱,为什么不让提,霸王当了那么多年,是时候还给我们拉 好事, 我更想知道的是,购房资料齐全,为什么非要等公积金放款以后才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公积金使用效率太差了! 木魅山鬼 发表于 2015-1-29 14:57
我更想知道的是,购房资料齐全,为什么非要等公积金放款以后才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公积金使用效率太差了 ...
入群也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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