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要小心啊:房产证不是有你的名字,离婚后你就会分的房产!
现在的婚姻法对男人特别有利,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是只要结婚之前购买的房产,全款支付的房产或者贷款首付中的首付部分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法律上都是个人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女人为了自己有个保障,都会在婚前要求老公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觉得房产证有了名字,就万事大吉,一旦离婚也会分的些房产,让自己能有所保障,其实不是……一个朋友的真实事情告诉我,情况不是这样的。这个朋友当时在广州那边读书,男朋友为了让她回成都来,就决定回来结婚并且把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面去。他男朋友的房子是之前男方家里出全款买的,写的是他男朋友的名字。后来她就回成都来了,两个人也结了婚,但是不到一年就离婚了。
离婚的时候,我朋友连一个厕所都没有分到。我也很惊奇,为什么啊?房产证上面不是两个人的名字吗?怎么分不到呢?这样真的是人财两空!
她告诉我,房子虽然是她老公的名字,现在应该是前夫了。但是出款人是前夫父母,而且当时买房子的时候她前夫还在读大学,根本没有购房子的经济能力,所以现在就算房产上面有她的名字,但是在这个房产的出资人里面根本没有她,所以根本不可能按照二分之一的比例来分割房产,如果他前夫家里要坚持不分房产给她的话,最后打官司她都不一定能够赢。不过,她前夫也还算人好,还是分了一部分财产给她。
所以在晓得了朋友离婚的事情之后,我觉得现在房子就算写了自己的名字也不一定就是自己的,我们女人该怎么办?没办法,一切只有靠自己!
真的假的?还能查那么清楚啊? 登记前买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可以分得一半财产吧 这算什么对男人有利,只能算现在法律比较公证,凭什么人家爹妈大半辈子的辛苦钱,你结婚一年离了就想分到一半?有这种想法的女人,真令人鄙视。 笑靥嫣然 发表于 2014-12-31 14:30
这算什么对男人有利,只能算现在法律比较公证,凭什么人家爹妈大半辈子的辛苦钱,你结婚一年离了就想分到一 ...
离婚肯定是双方两人都有问题,不能只怨一方的,而且离了婚的女人损失最大吧,将来就不好更找了 香蕉树 发表于 2014-12-31 13:42
登记前买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可以分得一半财产吧
看我朋友那个事不是这样的,不是写上到时候就分财产的,当然这也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那些靠骗婚赚钱的女人 为什么总想着分财产,难道结婚是为了离婚分财产的?净研究些没用的
而且当你的婚姻是用钱来做保障的,那么你的婚姻本身就是失败的 zhangmcn 发表于 2014-12-31 07:14
为什么总想着分财产,难道结婚是为了离婚分财产的?净研究些没用的
而且当你的婚姻是用钱来做保障的,那么 ...
我觉得多知道些对自己没坏处吧,总不能等到事到临头才发现啥也不知道的好,谁结婚也不是为了离婚,但是真的走到那一步,谁也不想什么也没有吧。 笑靥嫣然 发表于 2014-12-31 06:30
这算什么对男人有利,只能算现在法律比较公证,凭什么人家爹妈大半辈子的辛苦钱,你结婚一年离了就想分到一 ...
这话说的太有失公允了,你不知道女的再婚对女的有多么不利吗?如果是女方的过错,什么都分不到也应该,可是如果是男方的过错呢,谁来为女人的青春和这段失败的婚姻买单呢?假如没有孩子还好,如果有孩子呢?怀孕生子对女的伤害多大你知道吗?不知道别说的那么偏激 那不是全款买的又什么情况呢? 笑靥嫣然 发表于 2014-12-31 14:30
这算什么对男人有利,只能算现在法律比较公证,凭什么人家爹妈大半辈子的辛苦钱,你结婚一年离了就想分到一 ...
赞同 可爱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婚前要房子,离婚后分房子。卧槽可怜的男银 有一点你们可能不知道,婚前如果两个人一起去买房子,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男方已经买好了房子,没有登记之前是加不上名字的。 有一点你们可能不知道,婚前如果两个人一起去买房子,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男方已经买好了房子,没有登记之前是加不上名字的。 nuanxia 发表于 2014-12-31 16:05
这话说的太有失公允了,你不知道女的再婚对女的有多么不利吗?如果是女方的过错,什么都分不到也应该,可 ...
你是被刺激了吗?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婚姻的失败是两个人的事情,男人没有青春没有付出?离婚了,你是断手了还是断脚了,自己养不活自己了?说白了还不是想不劳而获?再说了,如果真的是男方有过错,法律也还会是保护女方的,可以合理的要求补偿,但也不能狮子大张口,以些为借口想分得人家一半财产吧?这种行为不该鄙视? nuanxia 发表于 2014-12-31 16:05
这话说的太有失公允了,你不知道女的再婚对女的有多么不利吗?如果是女方的过错,什么都分不到也应该,可 ...
往往婚姻的失败不是一个人的错误,是很多人的一起造成的,甚至可以说是两个家族的问题,当然了,也不排除有男方或女方出轨的现象,但是终究是少数,大多数还是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累计的结果 淡蓝色裙子 发表于 2014-12-31 16:01
我觉得多知道些对自己没坏处吧,总不能等到事到临头才发现啥也不知道的好,谁结婚也不是为了离婚,但是真 ...
既然你说知道没坏处,就跟你从各种角度说一下
首先,你说的这个话有很多矛盾的地方,我想问一下,这个房子是因为结婚上天赐予的吗?这是男方爸妈攒了一辈子挣下的,所以你的那句“谁也不想什么都没有”,我觉得好像不对呀,人家父母只是拿回自己的东西,好像从来没有多拿呀,按照你的说法,两个人都不想什么没有,但是钱又不可能天上掉下来,你们在分谁的钱呢?
当然了,如果一方确实有过错(我不认为婚姻的失败都是一方的责任,只是谁的责任更多而已),是可以有些补偿,但是也应该是从共同财产里面划分呀,甚至可以让他净身出户,但是因为婚姻的失败,就去分一方父母的钱,这个好像有点过分,从道德的角度也说不过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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